核四追加預算違法(西元2006)

核四追加預算違法
                                           陳椒華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
2006/5/13

經濟部於九十三年及九十五年共核定兩次核四追加預算,分別為190億及543億,由於所核定追加預算部份曾經被監察院三次糾正違法(未做環評),故目前正於立法院審查中之台電194億預算為含190億之擴大機組追加預算,未補做環評之前行政院應撤回,否則行政院及立法院皆違法。

根據八十年十二月有條件通過之核四可行性研究及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核四機組容量為一百萬千瓦。然而台電於八十五年決標時,核四機組卻擴大為一百三十五萬千瓦,擴增機組容量達百分之三十五。核四擴大機組未做環評曾於八十四年及八十八年共被監察院糾正三次,包括經濟部、法務部、原能會、行政院主計處、法務部政風司、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台電及環保署等單位都被糾正,糾正原因為擴大機組超過百分之三十五,未重做環評。

核四機組一百三十五萬千瓦除未做環評至今也無任何環境主管機關審查核可。核四擴大機組違反環評法施行細則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計畫產能 擴增超過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五),擴增產能未重做環評,也未經審查核可。為維護環評制度及保護環境,核四擴大機組應重做環評,未重做環評前不得追加任何相關預算,否則涉嫌違法圖利。而環評主管機關針對核四擴大機組部份,應要求開發單位(台電)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原子能委員會)補做環評,否則環保團體將於近日提出行政訴訟及假扣押。

談女性環保社運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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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女性環保社運參與
陳椒華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
入門出發
相信母親們多願意為孩子任勞任怨付出。十多年前,為孩子爭取良善生活環境,自己選擇社會服務出發,撥出原本要進修博士學位而未成行之時間,代以參加公益活動。非常偶然地,第一次就參加核四公投促進會志工培訓,自此踏入環保社運界。由陌生入門到至今未停歇,認真程度好似進修學位般。參加核四公投非武力抗爭歷練給了我許多啟發,至今之各種學習也讓我成長許多,放廣視野,更學習許多環保推動經驗。而三年前,值老大、老二正考大學、高中時,我與先生於十幾個週末假期參加核四公投第三次千里苦行,共走了十三縣市、路程超過三百公里,此次參與也更堅定了自己環保與反核決心,更選擇競選環盟會長以推動環保工作。

認同與困難
身為職業婦女,基本柴米油鹽家事、接送孩子上學雜事以及職場工作外,剩餘空閒已不多。故女性(母親)參與環保社運者必然要對其有高度認同感,才有辦法投入或願意犧牲奉獻。自己是湊巧加偶然才踏入環保社運,多年來因活動加學習,才得以漸漸認同環保意義,也才持續參與。至於參與的困難非常多,尤其自己主要參與的團體,如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及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都是環保社運團體,其活動中有許多需與開發單位衝撞爭辯,需進行專業論辯,困難度相對更高,就更需要培養與建立認同感。參與困難除推動環保事件本身外,也包括將影響家庭生活(沒空做家事、陪家人等),也面對未能善盡母親、家庭主婦及職業婦女職務之壓力等。至於身為團體負責人的困難就更多了,包括籌措組織經費及活動計畫執行等種種壓力。

使命
自己參與環保社運十多年來,由投入,得有機會助人救環境,從參與廚餘回收、東山反掩埋場案、推動電磁波防護立法、反核及反污染開發後,印證有努力後就有機會成功。然而,至今一些違反永續原則開發(核四、八輕、煉鋼廠等)仍持續進行規劃中,環保運動仍待繼續加油打拚。

然而,如果只有少數人支持參與之環保工作,相信其影響或成功機會必不高。值一年一度母親節,邀約天下母親關心環境議題,人人多盡心力,呵護家人親友外,也不忘共同保護我們生活立足的「母親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