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台灣永續加油 (2005)

為台灣永續加油(2005)
陳椒華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會長
 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副教授

感謝及慶幸立法院永續會的成立及多年努力,為台灣環境把關及為環保團體提供了許多助力,然而即使如此,我們仍感覺台灣環境災難正日異加劇,故如何加強彼此互動合作,為台灣永續盡力,應是值得大家關切課題。根據去年世界經濟論壇公佈的研究報告指出,台灣環境脆弱性世界排名第一,而可持續性環境世界排名則是倒數第2。遠見雜誌8月號,第230期「全球暖化現象」中報導,台灣是「地球上自然災害最多最重之處」。1996年賀伯颱風來襲,台灣出現第一次大量土石流,2005年泰利颱風來襲,土石流紅色警戒區已增加至14縣市426條溪流,顯見颱風、地震、土石流等發生,不完全是天災肇禍,而也是不當政策與開發所致。

為導正開發與經濟重於保育概念,我們希望政府行政及立法部門能結合民間環保生態團體,為建構永續環境提出具體策略,我們也期待立法院永續會能扮演更積極關鍵力量,呼籲施政者重視環保團體的意見:舉如廢核四、停止蘇花高、湖山水庫、西寶水力電廠、荖蕽溪越域引水等不當開發;至於攸關國家永續發展之2005年全國能源會議結論,經濟部不願提出未來具體的溫室氣體排放基準及訂定減量目標年,相較更是比國民黨執政時退步。

如何停止不當破壞及訂定國家永續發展策略,我們期待施政決策能真正反應永續精神,而停止當前高耗能、高耗水及高污染產業絕對是台灣永續發展的必要條件,冀望執政高層提出永續能源決策,停止進行八輕及台塑煉鋼等高污染產業開發,重新進行國土規劃,否則多數支持綠色執政的台灣弱勢農漁民將是如此不當產業繼續發展下受傷最重且最深的一群。

為維護全台灣國民及後代子孫之安全與福祉,身為NGO環保志工一員,期待民間呼籲聲音可得到呼應,也期待藉由立法院永續會的認同與推動,有效為台灣環境把關。以下為環保團體提出之永續發展主張,呼籲相關配套法令能藉立法院永續會的努力儘速通過,莫讓錯誤及不友善的經濟政策一再傷害台灣之永續生存命脈。我們也期許深耕立法院”永續”價值的立法院永續會繼續擴大茁壯,如此方是台灣之福。

ㄧ、落實國家永續發展目標
(一) 推動永續發展理念
1.減少全面改變消耗地球資源的生產與消費模式。
2.加強綠色國民帳(Green GNP)環境教育。
3.環境教育及土地倫理列入國民教育課程。

(二) 水資源保育
1.進行不當水資源開發檢討,以湖山水庫、吉洋人工湖及高屏溪越域引水等為例,應將水庫建設列為最後選擇。
2.加強生態敏感區及水源保護區環境保護。
3.加強省水節水及再利用。 

(三)垃圾處理
1.建立資源回收循環建利用。
2.加強廢棄物污染環境教育及訂定減廢政策。 
3.訂定「零廢棄」綠色城市。

(四) 生態保育
1.加強山坡地及其他生態敏感區保育
2.鼓勵生態保育及環保服務
3.遏止不當開發破壞生態環境。 
4.加強海洋國家生態保育  

 (五) 國土保安
1.全面禁伐原始林、落實水土保持。
2.防治不當開發造成土石流檢討。 
3.防治不當農業上山破壞國土保育。
4.加強生態化有機生產推廣。

(六)交通運輸
1.加強行人步道及自行車專用道使用。
2.加強使用大眾運輸系統降低自用運輸污染。
3.落實溫室氣體減量證策訂定。

(七) 打造非核家園與再生能源推廣
1.廢核四,核一、二、三儘速除役
2.加強節能策略
3.加強打造非核家園與再生能源推廣
  
二、儘速訂定環境相關法案立法
1.環境權入憲。
2.制定「資訊公開法」。
3.原始林保護立法及制定「國土規劃法」,做為區域計劃及土地利用相關法規之基本法。
4.制定「非核家園推動法」。
5.完成「電業法」立法程序,落實電力事業自由化及公共化。
6.移除「公民投票法」中對人民權利行使之限制。
7.制定「溫室效應防治法」,管制溫室氣體排放量。
8.推動各項環境稅制,確實反映環境成本。
9.全面檢討環評制度,落實政策環評。

新鮮廚餘可「養豬」(西元2005)

本文刊載於台灣日報 2005/9/10
新鮮廚餘可「養豬」

陳椒華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會長 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副教授

         台灣民間早有一套行之多年之廚餘養豬機制,即是學校餐廳廚餘由養豬業者回收,經蒸煮後飼養豬隻,而在1997年台灣引爆口蹄疫疫情,撲殺豬隻達四百萬頭後,經由施打疫苗始得以控制疫情,此後養豬數量頓減,然相對河川污染情形亦瞬間改善不少,而民間廚餘養豬機制則仍持續進行,至今並未再爆發口蹄疫疫情,足見廚餘養豬在施打疫苗下已見防疫成效。然而近日因農委會為申請成為口蹄疫非疫區,要求廚餘不得養豬,且將全面執行不施打口蹄疫疫苗政策,為此,環保團體擔憂於配套機制未建構得當下,冒然停止施打口蹄疫疫苗與行之有年之廚餘養豬機制,將可能再度引發口蹄疫疫情與增加養豬排泄環境污染,特提出以下意見提供政府部門參酌。

農委會應提出不施打口蹄疫疫苗風險評估

農委會為申請成為口蹄疫、豬瘟免疫非疫國,將停止施打口蹄疫疫苗政策,但是目前包括三通及嚴重的走私問題尚難以杜絕疫病傳播風險下,應還是以打預防針最安全。在台灣走私風險無法杜絕下,不施打疫苗保持免疫非疫國非常困難,一旦發生口蹄疫,養豬戶一定要求國家賠償。1997年暴發疫情,豬隻死亡四百萬頭,損失超過一百億以上。當前如果農委會決意推動不施打疫苗,我們要求決策者應填寫切結書與扛起可能下台與賠償責任,口蹄疫風險絕不能推到內政部海巡署等相關單位。此外,如果農委會僅為台灣博得非疫國名聲或方便豬肉外銷成為口蹄疫、豬瘟免疫非疫國,好處實在有限。一旦成為非疫區,屆時開放外銷、豬價提升、豬隻養殖增加,除增加環境污染,而口蹄疫一旦發生又會重創產業,反而造成產業發展不穩定。因此,農委會應交代不施打口啼疫疫苗之風險評估,萬萬不可冒然實施不施打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