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山"山坡地"將淪為別墅及大樓熱炒! 20180109


淺山"山坡地"將淪為別墅及大樓熱炒! 20180109

高雄仁武觀音湖屬於"全國區域計畫"二級環境敏感區,但是,改為"全國國土計畫"後,農委會不願比照"全國區域計畫",將之劃為"國保二",以後越來越多的"山坡地"都將溣落如此慘況,不屬於二級環境敏感區,因為民進黨執政的"農委會",繼"農地殺手"後,又將繼續扮演"山坡地殺手"的狠角色!

大肚山、觀音山、八卦山、...所有淺山,都將淪為高級別墅、露營及旅館業熱炒區!

農地淪喪後,下一波就是山坡地!


ttps://udn.com/news/story/11311/2906879
驚見仁武觀音湖樹林不見了... 光禿禿要蓋屋(聯合 1070101)


【註】山坡地:原本於全國區域計畫,屬於 2級環境敏感區--但改為全國國土計畫,多數卻降級容許開發,僅"加強保育山坡地"才列為國保二 ,大部分山坡地降級

●全國區域計畫

山坡地:指依據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及水土保持法劃設之 山坡地。

p173

9 山坡地:山坡地應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者,該計畫未經 水土保持主管機關核定前,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不得逕 行核發開發或利用之許可。(水土保持法第 12 條)

 p215
六、山坡地保育區

(一)劃定目的

為保護自然生態資源、景觀、環境,與防治沖蝕、崩塌、 地滑、土石流失等地質災害及涵養水源等水土保育,依有關法 令會商有關機關劃定者。

(二)劃定或檢討變更原則

屬於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或水土保持法第 3 條規定之山坡 地,並具以下情形之一者:

1.坡度大於 30%,與坡度在 5%至 30%,但仍須加以保育之地 區。

2.地質敏感區。

3.為進行水土保持、國土保安或因保護自然生態資源、景觀、 環境之地區。

4.依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為第 6 級之加強保育地。

5.其他基於水土保持、國土保安之需要,並會商農業主管機關 勘定之地區。

(三)使用說明

1.山坡地保育區仍秉持以保育為目標,任何使用均避免影響水 土保持、國土保安與資源保育為原則;另本區之土地使用因 限於環境敏感之特質,應依本計畫之相關管制原則辦理。

2.山坡地保育區容許做為國土保安、生態保護、古蹟保存、農 牧等使用;另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規定,經農業主管機關 審核認可,得為林業使用。

3.山坡地保育區之土地變更,其開發計畫及水土保持計畫之審 查,應落實以集水區整體保育觀點辦理,避免影響國土保 安。

4.為加強保育,應重新檢討山坡地保育區之農牧用地及林業用 地之使用管制


反對"全國國土計畫草案" "經濟林、私有林與山坡地"土地保育降級"20180107

反對"全國國土計畫草案"

"經濟林、私有林與山坡地"土地保育降級"


壹、反對經濟林(農委會說:有17萬公頃)及私有林改"國保二"理由:

一、“經濟林及私有林”原本於”全國區域計畫”屬於一級環境敏感區,土地避免開發,改為全國國土計畫,列為"國保二",土地容許使用鬆綁(土地容許使用:能源設施、礦石開採及其設施、殯葬設施等),土地保育降級

一級環境敏感區的土地使用指導原則 (全國區域計畫167、168頁):

1.透過各項法令管制,以達災害防治、 資源保育與環境保護目的。

2.申請辦理非都市土地設施型使用分 區變更或使用地變更編定,除下列情 形之一者外,應避免位於環境敏感地 區,並應配合修訂非都市土地開發審 議作業規範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 規則,以具體指導使用分區劃定、使 用地編定及相關變更事宜。

(1)屬內政部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 機關認定之公共設施或公用事 業,由政府興辦,且經各項環境 敏感地區之中央法令規定之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同意興辦者。

(2)為整體規劃需要,對於不可避免 夾雜之零星小面積土地,在不影 響其資源保育前提下,得納入範 圍,但應維持原地形地貌避免開 發使用,其適用條件及規模,由 內政部修訂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 作業規範等規定辦理。
(3)依各項環境敏感地區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法令明定得許可或同意 者。

(4)屬優良農地者,供農業生產及其 必要之產銷設施使用,經農業主 管機關認定符合農業發展所需,且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地需 求總量者,得申請變更為設施型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3.都市計畫範圍內屬第 1 級環境敏感 地區土地者,應於通盤檢討時,參酌 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意見,並配合 保護、保育或防災需要,檢討土地使 用計畫,變更為適當使用分區、用 地,或依據環境敏感特性檢討土地使 用管制規定為原則;另基於整體規劃 需要,對於不可避免夾雜之零星小面 積土地而納入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 者,應規劃為保護或保育等相關分區 或公共設施用地為原則。

4.國家公園之土地除應符合本計畫之 管制原則外,仍應依國家公園法及其 國家公園計畫管制。

5.水庫集水區(供家用或供公共給水) 範圍規定。


貳、"經濟林、私有林"降為"國保二"--土地容許使用:
能源設施、礦石開採及其設施、殯葬設施等,土地保育降級


“經濟林”,於”全國國土計畫草案”改列為"國土保育區二"(國保二),土地保育降級:
●"國保二"的土地容許使用(全國國土計畫草案245、246頁):

(二)國土保育地區第二類:
1.      土地使用儘量維護自然環境狀態,並允許有條件使用,在不破 壞生態系統、自然資源、文化及景觀及環境保育下,得允許一 定規模以下開發利用或建築行為,惟開發行為應具體落實整體 規劃為原則,並針對資源、生態、景觀或易致災條件,提出具 體防範及補救措施。

2.容許使用:

    (1)與維護自然及文化景觀資源、生態保育、災害防治、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能源設施、礦石開採及其設施、殯葬設施等使用項目,得允許使用
    (2)除前(1)外,其餘均得維持原來之合法使用,但不得提出新申請。
    (3)原依區域計畫法編定之可建築用地,經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認定不妨礙國土保育保安者,得繼續編定為可建築用地,並得調降其使用強度及減少容許使用項目。


參、反對"山坡地"保育降級

山坡地:原本於全國區域計畫,屬於 2級環境敏感區--但改為全國國土計畫,多數卻降級容許開發,僅"加強保育山坡地"才列為國保二 ,大部分山坡地降級

反對降級理由:
一、請農委會先查明水庫淤積及山坡地不當開發情形,進行全國山坡地總體檢。
二、要求山坡地保育降級,應進行政策環評。
三、水庫淤積嚴重,政府每年編列百億以上預算治水,農委會應先檢討土地管理缺失,不應先鬆綁土地利用政策。


●全國區域計畫

山坡地:指依據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及水土保持法劃設之 山坡地。

p173 ○ 9 山坡地:山坡地應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者,該計畫未經 水土保持主管機關核定前,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不得逕 行核發開發或利用之許可。(水土保持法第 12 條)


 p215
六、山坡地保育區

(一)劃定目的

為保護自然生態資源、景觀、環境,與防治沖蝕、崩塌、 地滑、土石流失等地質災害及涵養水源等水土保育,依有關法 令會商有關機關劃定者。

(二)劃定或檢討變更原則

屬於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或水土保持法第 3 條規定之山坡 地,並具以下情形之一者:

1.坡度大於 30%,與坡度在 5%至 30%,但仍須加以保育之地 區。

2.地質敏感區。

3.為進行水土保持、國土保安或因保護自然生態資源、景觀、 環境之地區。

4.依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為第 6 級之加強保育地。

5.其他基於水土保持、國土保安之需要,並會商農業主管機關 勘定之地區。

(三)使用說明

1.山坡地保育區仍秉持以保育為目標,任何使用均避免影響水 土保持、國土保安與資源保育為原則;另本區之土地使用因 限於環境敏感之特質,應依本計畫之相關管制原則辦理。

2.山坡地保育區容許做為國土保安、生態保護、古蹟保存、農 牧等使用;另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規定,經農業主管機關 審核認可,得為林業使用。

3.山坡地保育區之土地變更,其開發計畫及水土保持計畫之審 查,應落實以集水區整體保育觀點辦理,避免影響國土保 安。

4.為加強保育,應重新檢討山坡地保育區之農牧用地及林業用 地之使用管制


山坡地:指依據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及水土保持法劃設之 山坡地。



要求廢棄物填海再利用,應有法規規範! 20180104

要求廢棄物填海再利用,應有法規規範! 20180104

南星二期填海土地未完工、怎能送環評?
從102年至今纏鬥近四年,終於有了認真負責的環評委員,讓我們有機會找回環境正義,要求開發單位港務公司及高雄市環保局,好好去讓這塊廢棄物填海的土地,依環評完工後,再繼續進行二階環評範疇界定!

在2018年1月4日環評範疇界定會議,我提出廢棄物填海再利用的法規?  結果: 沒有

而唯一的法規就是環評!

                                         漁塭填築未達海平面7米高

                                    草率的廢棄物填海再利用,怎能沒有法規規範?

依據南星二期廢棄物填海再利用的環評規定,填築土地要達7米(102年環差),但是依據現場判定,仍未填築到海平面以上7米,故這片土地是不合法土地!

所以範疇界定主席提出結論: 依102年環差,應完成填築土地,完成後再進行南星二期範疇界定!

要求廢棄物填海再利用,應有法規規範!

【補充說明】:82年高雄市環保局以廢棄物填海,然後發展南星計畫,也掩埋焚化爐固化(未完全)飛灰,以後飛灰解體溶解可能污染台灣海岸。至於102年高雄市環保局掩埋未完全,就以14億賣給高雄港務公司,港務公司102年未繼續完成環評掩埋要求就送環保署環評。
我這四年來努力參加每一場南星二期環評會,要求土地完工掩埋完成(環評要求)才能送環評,這是基本的環境正義、土地正義要求。


20180104媒體報導
http://e-info.org.tw/node/209348
環資: 挨批「一筆爛帳」南星自貿港區 大林蒲掩埋場爐石裸露惹揚塵

(SOS!) 水庫集水區、山坡地、林地,不保了! 20180104

(SOS!) 水庫集水區、山坡地、林地,不保了! 20180104


                                      水庫集水區、山坡地、林地,不保了!        

2018年重要的環保事件中,"全國國土計畫"訂定,應屬非常重要,但是,這幾個月關心後,發現事態頗嚴重,因為這些計畫主要取決於各縣市及部會所提出之計畫!

於水庫集水區、山坡地、森林部分:

首先,於"全國區域計畫",水庫集水區內的山坡地30%坡度以下改為國保二,這是106年初行政院竄改的結果,否決了區域計畫委員會的決議,政府如果於"全國國土計畫"沿用,要求應先政策環評。

山坡地部分,發現農委會於106年8月修正「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88年舊法規,六級坡是加強保育山坡地,六級坡就是沖蝕極嚴重、崩塌、地 滑、脆弱母岩裸露之土地,但是,修訂法規卻沒有認定坡度,未來認定將有爭議,也就是加強保育山坡地變少了。


 在"全國區域計畫",所有山坡地都是二級敏感區,改為"全國國土計畫","山坡地”變成”加強保育山坡地”才算”國保二”,而且至今只看到5150公頃,多數山坡地都不是國保二,都不需保育了,真是奇怪的修正,絕對是開保育倒車,


2018.1.4,內政部召開專案會議,聽到農委會預定將17萬公頃"經濟林"降級為"國保二",私有森林改為"農業三"等,九成以上山坡地解除"二級環境敏感區",這對台灣的山林保護絕對是重大打擊!


影響面: 水土保持破壞,河川淤積、暴雨淹水、水庫淤積,農地無水、工業缺水, 臺灣沙漠化加速!


全國國土計畫: "土地利用"應"政策環評"! 否則山林不保,農委會則是大罪人!


內政部全國國土計畫專區
https://www.cpami.gov.tw/%E7%87%9F%E5%BB%BA%E7%BD%B2%E5%AE%B6%E6%97%8F/%E7%87%9F%E5%BB%BA%E6%A5%AD%E5%8B%99/28426-%E5%85%A8%E5%9C%8B%E5%9C%8B%E5%9C%9F%E8%A8%88%E7%95%AB%E5%B0%88%E5%8D%80.html

 20180104媒體報導
http://www.epochtimes.com/b5/18/1/4/n10024952.htm
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成果統計表 單位:公頃
縣市別
山坡地
面積
已查定面積
未查定面積

宜農牧地
宜林地
加強保育地
不屬查定
範圍土地


宜蘭縣
33,297
10,097
20,921
21
2,118
140

基隆市
10,400
2,346
3,442
0
1,481
3,131

新竹縣
65,427
26,167
28,049
0
3,915
7,296

新竹市
4,097
2,171
539
0
624
763

苗栗縣
87,389
46,719
25,154
1,012
5,796
8,708

南投縣
127,822
55,340
55,345
1,906
5,030
10,201

彰化縣
10,020
6,614
1,244
9
1,022
1,131

雲林縣
8,150
5,172
1,835
537
615
0

嘉義縣
42,720
24,940
11,229
312
3,393
2,846

嘉義市
394
201
21
0
108
64

屏東縣
91,969
27,570
47,855
328
6,145
10,071

台東縣
97,540
39,792
43,903
53
9,092
4,700

花蓮縣
78,384
33,635
35,264
134
6,336
3,015

台灣省
小計(1)
657,609
280,764
274,801
4,312
45,675
52,057

新北市
110,076
47,882
42,000
140
13,063
6,991

台北市
12,658
0
1,002
51
0
11,605

桃園市
31,317
13,384
11,992
57
3,189
2,695

台中市
56,301
32,463
11,537
159
5,247
6,895

台南市
50,609
31,034
9,395
76
7,144
2,960

高雄市
62,775
29,955
19,859
355
4,948
7,658

直轄市
小計(2)
323,736
154,718
95,785
838
33,591
38,804

合計(1+2)
981,345
435,482
370,586
5,150
79,266
90,861


備註:
 
 
 
 
 
 

 
1.截至10509月統計資料(小數點第一位四捨五入)



2.本表為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所稱山坡地之查定成果資料.

3.本表資料提供本局網站查詢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