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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椒華呼籲重視中南部重工業發展(2012年~至今)

 陳椒華呼籲重視中南部重工業發展2012年~至今)

1.16 
關心「六輕」高污染、高耗水產業擴張 (2012年~至今)

陳椒華及其所屬環團自2012年起關心六輕4.64.74.84.94.10(出光案)、六輕農業尾水、海水淡化、工安調查、儲槽調查、健康風險評估等議題,也參加了近百場六輕環保署相關會議。由於六輕一再提出擴廠申請,在未釐清汙染實質排放及健康風險下,環團持續努力阻止六輕汙染擴張。[70][109][110][111][112][113][114][115][116][117][118][119][120][121][122]

截至20157月的推動成果如下:[70]

一、提出六輕4.7行政訴訟,20157月台灣高等法院裁定勝訴,六輕油漆塗佈等所有VOC都必須納入計算。

二、強力監督,要求六輕擴廠應提出實質申報量的減量依據,目前六輕4.64.84.9仍未通過環差。

三、推動確認六輕各廠的申報量、許可量及環評量。

1.17 釐清台灣各工業區的「健康風險評估」結果(2012年~至今)

陳椒華及其所屬環團自2012年起關心六輕汙染開發案,後續也關心高雄小港臨海工業區、林園工業區、中科三期、中科大肚山案的開發案,由於依據環評法規,應考量區域的環境涵容能力,如果超過,則此區域的開發案不應通過。至於如何評定環境涵容能力,可依環保署公告之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來認定,如果計算出的致癌風險超過萬分之一,則不能接受。[70]

但是,目前各工業區的健康風險評估已失真,沒有提供環評會正確的風險評估值。環團認定應釐清台灣各重工業區的「健康風險評估」值,故近三年來積極關心中南部各工業區的健康風險評估會議,要求釐清事實的污染排放及健康風險,才得以遏止汙染產業擴張。[70] [123][124]

截至20157月的推動成果包含:推動台中政府進行台中港中龍鋼鐵、台中火力發電廠,以及台中市后里區的中科三期、焚化爐及豐興鋼鐵等,分別進行總量健康風險評估。[70]

1.18 關心彰化地區眾多不當開發與污染製程(2012年~至今)

陳椒華及其所屬環團自2012年起關心彰化縣多起環評審查案件,結合要健康婆婆媽媽團及彰化醫療界聯盟、彰化環盟等在地團體,一起關心案件包括:中科四期搶農民用水案、彰濱工業區轉爐石填海造陸案[125][126]、彰化大城開發案[128]、重金屬與地下水標準修訂[129]、全國區域計畫修訂、中龍鋼鐵汙染、中科四期健康風險評估及彰化台化汙染等案。針對彰化台化許可證之核發問題,包括有機污泥乾燥焚燒、燒重油鍋爐及燃煤汽電共生廠等,皆屬高汙染製程,環團將積極督促彰化縣政府停發該些製程之許可證。

截至20157月的推動成果包含:彰濱轉爐石填海造陸至今停擺、彰化大城開發案進入二階環評[127]、土壤及地下水管制標準修正案至今尚未通過。[70]

1.19 關心高雄小港污染擴張、關心南星自由港二期及南星遊艇專區案(2013年~至今)

陳椒華及其所屬環團自2013年起關心高雄小港沿海六里的污染開發案,從南星自由港二期案、南星遊艇專區到國道7號案,還包括臨海、林園工業區的健康風險評估等。高雄市政府及港務公司不顧小港沿海六里居民,早已因環境遭受嚴重汙染而苦不堪言,竟然還要開發南星遊艇專區及南星自由港二期等,這絕對是漠視居民健康且違反人權的不當作為。由於高雄小港汙染不亞於六輕,環團持續不斷地關心此區域汙染產業的擴張與發展,也積極鼓勵當地居民勇敢站出來,成立自救會反對不當開發。

截至20157月的推動成果包含:南星自由港二期進入二階環評、南星遊艇專區進入二階環評、協助當地自救會改善部分南星路造成鄰損及噪音問題。[70]

1.20 關心「國7」開發及高雄小港污染擴張(2013年至今)

陳椒華及其所屬環團自2013年起關心高雄小港沿海六里的污染開發案,從南星自由港二期案、南星遊艇專區到國道7號案。國道7號主要由小港鳳山丘陵西側往北,全長23公里,家交流道後,全長可能高達35公里,將斥資上千萬。由於在地團體反對,加上陳椒華及其所屬環團也認為沒有開發必要性,交通部更不能於家財政困難下,一昧進行債留子孫的不當開發。

 

因為發現國道7號癌著署第一類活動斷層的「旗山斷層」興建,故環團要求應先釐清國7是否位於旗山斷層的「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內,未確定前,交通部及環保署都應先停止國道7號範疇界定,停止二階環評。

截至20157月的推動成果為:進行國會遊說,2015514日已由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作成決議,要求經濟部地調所調查第一類活動斷層--旗山斷層,由仁武到林園小港段。[70]

環評發言要檢討,大家都要! 20190725

環評發言要檢討,大家都要!
昨日(7月24日) 參加高雄市環保局的南星中程計畫變更內容對照表會議,在列席在地人士及環團代表發言完,環評委員發言完,最後主席詢問是否還有意見,我舉手發言,就有資深環工老師(非主席)制止我發言,也批評我發言冗長,浪費其時間等。
針對此事件,我認為事態嚴重,如果民間人士有熱情繼續 參加環評會議監督,應該還極可能會再發生,有必要好好 檢討這個環評發言機制是否公平,是否極端矮化民間人士。
我常說、我讀三天資料,三分鐘講完,我做不到,你們環委表演一下,我抗議三分鐘發言。而且,畢竟出席環評委員或專家學者有出席費及交通費,而民間人士完全自費參加,讀資料調查等,多講幾句話就被嚇止,這種不正常的會議形式,類似上欺下的方式,在民主國家,人民絕對有權利 要求檢討。

而昨天的情況 民間人士發言總時間應該沒有超過30分鐘,而如果政府所聘環評專家學者這麼容易不耐煩且攻擊民間人士,那麼,他到底適任嗎? 也要檢討吧!
20190724南星中程環評 媒體報導
https://tw.news.yahoo.com/ 南星計劃環評變更-環團-環保局勿球員兼裁判-100100509.html
新頭殼: 南星計劃環評變更 環團 : 環保局勿球員兼裁判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862358
自由: 環團向韓國瑜喊話:除非大林蒲遷村、否則不支持任何開發案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7307/3948055
經濟日報: 環團指球員兼裁判 高市環保局:誤解環評搞烏龍

https://udn.com/news/story/7327/3949265
聯合: 南星計畫 環評變更惹議

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1171609
中央社: 環團指球員兼裁判 高市環保局:誤解環評搞烏龍

要求廢棄物填海再利用,應有法規規範! 20180104

要求廢棄物填海再利用,應有法規規範! 20180104

南星二期填海土地未完工、怎能送環評?
從102年至今纏鬥近四年,終於有了認真負責的環評委員,讓我們有機會找回環境正義,要求開發單位港務公司及高雄市環保局,好好去讓這塊廢棄物填海的土地,依環評完工後,再繼續進行二階環評範疇界定!

在2018年1月4日環評範疇界定會議,我提出廢棄物填海再利用的法規?  結果: 沒有

而唯一的法規就是環評!

                                         漁塭填築未達海平面7米高

                                    草率的廢棄物填海再利用,怎能沒有法規規範?

依據南星二期廢棄物填海再利用的環評規定,填築土地要達7米(102年環差),但是依據現場判定,仍未填築到海平面以上7米,故這片土地是不合法土地!

所以範疇界定主席提出結論: 依102年環差,應完成填築土地,完成後再進行南星二期範疇界定!

要求廢棄物填海再利用,應有法規規範!

【補充說明】:82年高雄市環保局以廢棄物填海,然後發展南星計畫,也掩埋焚化爐固化(未完全)飛灰,以後飛灰解體溶解可能污染台灣海岸。至於102年高雄市環保局掩埋未完全,就以14億賣給高雄港務公司,港務公司102年未繼續完成環評掩埋要求就送環保署環評。
我這四年來努力參加每一場南星二期環評會,要求土地完工掩埋完成(環評要求)才能送環評,這是基本的環境正義、土地正義要求。


20180104媒體報導
http://e-info.org.tw/node/209348
環資: 挨批「一筆爛帳」南星自貿港區 大林蒲掩埋場爐石裸露惹揚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