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與行動 追求潔淨能源新境界 (西元2003)

思考與行動
追求潔淨能源新境界
陳椒華 整理
追求節淨「再生能源」  
   「再生能源」是指自然界可以持續提供的能源,包括太陽能(太陽熱能、光電)、風力、生物質能(植物、畜產排泄物、農業廢棄物、有機廢棄物以及它們衍生的沼氣)、小水力、地熱、海洋能(波浪、潮汐、海洋溫差)等。在地球資源有限有盡的情形下,人類已即將面臨傳統能源枯竭問題的情況,需要積極研發再生能源。再生能源中的太陽能直接利用是把太陽光經由太陽電池直接轉換為電力的陽光發電(PV);或是利用太陽熱來加熱工作流體,用於熱水器、冷暖房、海水淡化、太陽爐及發電。太陽能間接利用是利用太陽能在地球大氣圈內引起的氣象所間接造就的自然能:1.水力-利用海水蒸發後以雨降至水庫裡的水之落差(位能);2.風力-利用空氣壓力差所生的風之衝力(動能);3.海洋能-利用海溫差(熱能)、波浪(動能)、潮汐(位能)。

台灣適合發展的太陽能為「陽光發電」(PV)。其理由是:1.台灣有豐沛的日射資源(新竹以南每平方米的年均日射率達三三○至四二○W);2.所需矽太陽電池國內已有生產,且有優越的半導體工業在後支撐;3.炎熱的夏季驟增的用電尖峰,正好是陽光最強、所轉換電力最大,所剩餘電力可經由電網併聯來支援供電,對減低尖峰負載有極大助益。

一位反核媽媽的請託 (西元2003)

一位反核媽媽的請託
--您為反核連署再努力了嗎?

我是第一個上網連署「公投廢核四」百萬連署的反核志工,二個月來,我看到至今已有1111人連署。雖離百萬目標仍很遙遠,但是,如果1111人,每個人這星期內再推銷反核給十個人,下星期就有一萬人的成績;而這一萬人再去影響10個人,很快我們就有十萬人的成績;這十萬人再各去影響十個人,相信一個月內,我們就可以完成百萬連署。

我是一個反核鬥士,是一位媽媽,也是一位輻射相關領域學者,為了反核,為了孩子,我開始參加環保社運活動。反核九年來,我高興看到反核的民進黨執政,但因其反核教育未落實深耕,所以三年前的廢核四很快就瓦解了。其實廢核四失敗是要歸因於執政者的草率與人民對核能的無知,對輻射的輕忽,總結其實就是台灣反核環保教育未確實落實深耕的緣故。

馬英九是否只是空談支持「公投立法」(西於2003)

馬英九是否只是空談支持「公投立法」?

陳椒華「公投廢核四」運動聯盟執行長

   由全國百個以上社團結盟的「公投廢核四」行動聯盟,在多次聽聞馬英九市長公開表示支持推動「公投立法」後,特於九月底發函要求拜會馬市長,希望請益馬市長如何有效推動公投立法,也希望藉助馬市長在國民黨之影響力,促請國民黨籍立委簽署支持「在2003年完成公投立法」。

「公投廢核四」行動聯盟在九月底公佈邀請立委簽署「支持2003年通過公投立法」結果,在223位立委中,有105位立委簽署,其中泛綠立委大力支持,但國親立委只5位連署;其中民進黨 88 ( 100 %連署),台聯黨  10 (84 %),國民黨  3 ( 5 %),親民黨 2  (5 %),無黨籍  2 (16 %)。國親兩黨中,絕大多數立法委員仍未簽署。「公投廢核四」行動聯盟因此於日前發函希望拜會馬英九市長,懇談合作推動「公投立法」,也希望藉助馬市長之良好形象及影響力,促請國民黨籍立委簽署支持。未料,馬市長至今仍無接見意願,這與馬市長多次公開表示願意積極支持「公投立法」的說辭非常不同,令人無法不感覺到馬市長是否言行不一?是否真的支持「公投立法」?

關心黑面琵鷺棲地維護 (西元2003)

自由時報 2003/10/4
關心黑面琵鷺棲地維護
歡迎參加黑皮盃路跑賽

陳椒華  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副教授  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

在眾多關注之下,今年第一隻黑面琵鷺先鋒部隊已於上月底抵達台南縣七股鄉曾文溪口。由於從去年十二月至今年年初,不幸接連發生黑面琵鷺中毒事件,七十三隻黑面琵鷺死亡,影響我國的保育形象,並引起國際保育界深切關注。台南縣政府除緊急展開研擬預防與搶救措施。而為防患未然,不讓黑面琵鷺中毒事件再度重演,在今年入秋後大批黑面琵鷺將再度南來七股曾文溪口渡冬之際,縣府也於上月底,結合保育團體及當地住民展開黑面琵鷺救援演習計畫。

請郝龍斌「公平」執行「環評專業」

郝龍斌「公平」執行「環評專業」

陳椒華  嘉南藥理科技大學 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


針對郝龍斌前署長以捍衛「環評專業」反對「公投民意」而辭掉環保署長一職,「公投廢核四」運動聯盟本月二日發表聲明,譴責郝龍斌「瀆職」與「選擇性」解讀「環評專業」。在此,筆者以參與反核運動及推動生活環保多年,呼籲郝前署長拿出知識份子良心,正視當今台灣因政治紛爭導致犧牲永續台灣及破壞環境事實,就核四重大爭議開發案,請郝前署長以對坪林公投案「捍衛大台北水源環評專業」之執著,繼續「公平」執行「環評專業」精神共同推動「公投廢核四」永續大業。

回顧當年「核四環評案」「有條件」通過環評下,其「附帶條件」包括在民國九十年底,「永久核廢料」處置場應該開始運轉,然而至今,所謂「永久核廢料」處置場址仍因爭議性太大而遲遲無法定案,更遑論要開始運轉,九十年底「永久核廢料」處置場要運轉的要求至今已跳票二年,環保署卻故意忽視「附帶條件」的約束,也未制止「核四」繼續興建。另外,台電任意擴大核四機組從200萬千瓦到270萬千瓦,應該做環評卻沒做,雖此舉也遭到監察院糾正,但環保署也未在郝前署長掌舵下,執行其環評主管機關應有的職責,做出制止核四機組進口或要求重做環評的裁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