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告了! 富駿場址有地下水 201802/27

我被告了!
富駿場址有地下水   201802/27

包括我在內的一群反馬頭山掩埋場環保人士被告了! 107年2月26日 出庭時,高雄地檢署鄭姓檢察官足足花了1個小時費力解釋,被告們才得知如何會被控告。


這群環保人士被控告理由是參加環團記者會,所公布新聞稿內容,被控告涉嫌妨害富駿公司名譽,其中之一就是自救會控告富駿公司的環評書地下水登載不實,不過,該案檢察官不起訴(106年度偵字第5892號)。


https://www.facebook.com/513541995390375/videos/1686388358105727/


不起訴理由有: 有很權威的前任經濟部中央地調所賴典章副所長及台灣省應用地質技師公會作證,挺富駿環評書件無地下水合理,理由包括:

1.孔內鑽探洄水抽乾,仍無發現水回補至孔內(所以無下水合理);
2. 賴前副所長認為"不可能有地下水卻量出"沒有地下水"



由於謝姓檢察官相信上述之"無地下水合理",所以不起訴"富駿公司"

至於環保人士不相信"無地下水合理" ,所以繼續控訴富駿無地下水屬涉嫌偽造:

我當庭說: 該檢察官瀆職,回家後,看了不起訴書(106年度偵字第5892號),認定檢察官不應相信沒有查證的"作證",因為富駿的井假如沒有開篩,即使有地下水,也量不到;抽乾迴水,也不會有水回補至孔內。


故沒有查證,如何知道有無地下水! 檢察官可以片面說詞、或以回覆公文辦案?

又日前馬頭山自救會幹部在富駿井於抽乾BH1、BH2、BH6、BH11、BH12等井的水後,用相機攝影井內管壁,發現富駿至少有5口井都未開篩,所以,有地下水也量不到,而且抽乾井水,也不會有水回補至孔內。所以,檢察官採納未查證的證詞,環保人士絕不服氣! 一定要追究到底!

另外,今年1月富駿公司的修正環評書,登載F4(p6-40)、BH9(p6-34)有地下水,F1、F2、F3有地下水(不豐沛)(P6-33);又根據2年來富駿公司量測水位,BH3、BH4、BH8、BH9、AH1、AH2、AH3、F1、F2、F3、F4等11口井都有正常地下水位變化,足證富駿公司明知馬頭山區域有地下水!

富駿涉嫌偽造無地下水,低估邊坡穩定分析安全係數 20180225

               富駿環評資料涉嫌偽造無地下水
              低估邊坡穩定分析安全係數 20180225


                                            圖: nancy製作

吳義林委員是馬頭山富駿案的環評專案委員,也是中鋼子公司中聯資源的獨立董事,中聯資源與廢棄物處理有關! 吳教授是環保署及環保局所特別依重的學者,擔任多個環評委員、空污基金委員職務!

吳義林教授所主持的環評專案會議,未釐清問題竟然審查二次就通過送環評大會,這是何等令人驚訝的結果!

吳義林委員如此身分地位人士擔任富駿案環評委員,加上丁澈士、溫清光、高志明、蔡俊鴻等多位資深學者擔任環評委員,為何至今本案仍疑點多多釐不清?

地下水很多、有湧泉、有斷層,本案要在「山崩地滑地質敏感區」掩埋有毒有害廢棄物,鄰近二仁溪,國內第一案,這些資深環委,責任重大!


富駿環評書涉嫌偽造無地下水,富駿公司水井都有地下水,4口井的管子全未開篩!

富駿涉嫌偽造無地下水,低估邊坡穩定分析安全係數:

一、「山崩地滑地質敏感區」地下水位涉嫌造假,-「孔內水位呈現上上下下的不規則現象,不足以代表真實的地下水位,….經綜合地質狀況後,建議於地質敏感區地質穩定分析時,常時可考慮不受地下水壓之影響...」云云,乃嚴重不實資料 (富駿環評書附錄十七)

二、「地下水抽乾仍無回水」云云,乃嚴重不實資料 (富駿環評書附錄七)


三、「依鑽探調查結果於EL+20m皆未發現地下水位」云云,乃嚴重不實資料 (富駿環評書附錄五)(環評書本文第五章)

四、邊坡穩定、掩埋體穩定分析,未分析地下水及低估地下水位(富駿環評書附錄五、八、九、十七及本文第5、7章)

五、沒有正確地下水位,邊坡穩定分析安全係數根本涉嫌造假!


F3井鄰近地質不是好的阻水層 20180223


F3井鄰近地質不是好的阻水層   20180223

今天繼續來看馬頭山的地下水,再幫環評委員找問題。
下圖是馬頭山區域富駿場址,F3井在東側,它的西側有BH9井,地下水豐沛,水都抽不乾!





上次(2017/12/21)環評大會延續會議後,富駿公司在2018/1/2至1/4)做了注水試驗,這個試驗目的應是要讓環評委員以為這裡沒有地下水,或者這裡是滲水性很差,就是地下水滲透非常慢!

但是,好像並非如此,其中一口F3井,這是很重要的一口井,它鄰近二仁溪與山崩地滑地質敏感區,

試驗前(2018/1/3/10:55),井內水位:32.45公尺,加水46.5公升,20min後水位上升約41cm,然後3分鐘後(11:15到11:18)水位約降16公分,再來,11:26到13:22,水位又約降35公分,共降了51公分;

總之,就是加水46.5公升,20分鐘後,水位上升約41分,約2小時後,水位共降約51公分,到下午13:22,水位已遠比早上10:55的水位還要低。

這個結果告訴我們:

一、F3監測井存在地下水
二、F3監測井的鄰近地層滲水性不差,不是好的阻水層

三、F3監測井加水46.5公升後。3小時內,水完全滲透到井外

20160206美濃大地震後,F3井鄰近區域崩塌嚴重,而且一直崩!

馬頭山環評問題一: 又涉嫌誤導無地下水 20180223

馬頭山環評問題一: 又涉嫌誤導無地下水 20180223

馬頭山環評的問題之一是環團擔心環評委員看不到環評問題,畢竟出席費只有2000元,會看多少呢? 所以,環團就要認真看,幫環評委員找出一些問題:



在107.1版環評書,地下水最新試驗,富駿資料說F1、F2、F3三口監測井無地下水(p6-40),其理由是加水後,水位難以降至原水位,富駿此說法,實在疑點多多,說明如下:

根據自救會義工於當時所記錄水位情形:
就F1井,107/1/2 9:30,水位:13.54m加水30L,一天後於107/1/3 9:00,水位已降至10.06m;然後,加水8.4L,22分鐘後,水位降7公分(未量最後水位);如此情形如何證明F1井無地下水?

就F2井,107/1/3,水位約10m深,加水8.4L,前2分鐘水位降了58cm;後25分鐘,水位又降了6cm(未量最後水位),如此情形,如何證明F2井無地下水?

就F3井,107/1/3 10:53,水位:32.45m;加水46.5L,107/1/3 11:15,水位上升41公分;下午13:22再加水8.4L,28分鐘後,水位降17公分(未量最後水位);如此情形如何證明F3井無地下水?(未量最後水位)

事實上:

F1、F2、F3三口監測井一直都有地下水:
F1於106/7/13抽水178L,至106/8/2水位已從89m回升至127m滿水位,而且一直有水
F2於106/7/13抽水270L,至106/8/2水位已從74m回升至103m,而且一直有水
F3於106/7/13抽水27L,至今水位已從73回升至80m,一直有水

F1、F2、F3三口監測井一直都有地下水,為何又在涉嫌誤導無地下水??


陽明山保護區變住宅區6-6的環評監督 20180222

陽明山保護區變住宅區6-6的環評監督  20180222

這20多年來,陽明山有一群美麗媽媽(草山生態文史聯盟)努力守護陽明山保護區與北投古道,過年期間,我看了陽明山保變住6-6的85年環評書,96年環差報告。


這些媽媽們研讀環評書、召開記者會、開記者會、參加環評會、上法院控告! 無所不能!

20多年陳年舊案,到了柯P手上!

今年年初我也來到保變住6-6現場,看到汙水管線施工標示,不過,汙水管線施工需要挖填土方,有再經過環評? 顯然還沒有!

85年環評書被法院判定挖填土方有違法之處! 今台北市政府要通過汙水管施工許可,還需再環評!

3/2 搶救馬頭山環評大會! 20180222

3/2 搶救馬頭山環評大會!  20180222




馬頭山環評案3月2日召開環評大會,於去年12月21日環評大會時,沒有一位環評委員反對,卻有多位委員態度上是公開贊成!

這個案子最大的爭議是地下水,去年梅雨季下大雨,富駿水井中的地下水受到地下水壓力,衝高30公尺!

二位有地下水專業背景的環評委員: 丁澈士教授、高志明教授,也不否認有地下水!

依照法規,地下水就是地表下的水,馬頭山區域的地下水流速,有高達10-3 m/sec,這是流速非常快的地下水流速!

富駿公司投資非常多經費於地下水調查,但最大的問題是: 環評委員,你們真的了解本案問題?

本案問題:
一、有受壓含水層--沒開篩水井處懷疑就是挖到受壓含水層!
二、有斷層裂隙,5公里遠,2016年發生芮氏5.26規模地震!
三、地下水往上衝!
四、地下水多、生態豐沛!
五、地下水往高屏溪流域流!
六、有許多環評偽造嫌疑,環評委員要通過,可能將被控告圖利!

環評書件監督與查核!--屏東福鑫案 20180222


 環評書件監督與查核! 20180222
屏東泰山鄉自救會年前向我陳情福鑫公司產品有金屬表面染色及衝擊燒入高周波熱處理,經今年2月12日客家電台採訪,福鑫公司也承認有此製程!

這是原環評書未登載項目,屏東地檢署偵查中,是否屬於隱瞞,由司法公斷!

至於是否應於自來水保護區及丁種用地設置此種工廠,建議業者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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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12客家報導
【陳文霖 屏東】
屏東縣高樹鄉的泰山村守護家園環保自救會,12日向屏東縣環保局指控,已經在泰山村申請設廠核准的福鑫公司,涉嫌隱瞞刀鋸高週波熱處理,與金屬表面染色的製程,希望環保局能撤銷環評結果,對此環保局人員表示,若環評書真的涉嫌造假,將依法告發。
福鑫公司說謊,福鑫公司說謊。
自救會成員大聲指控,專門製造鋸子的福鑫公司說謊,因為他們從網站上發現,福鑫公司所生產的刀鋸,有高週波熱處理,與金屬表面染色處理的製程,然而這些環節,都沒有出現在當初設廠申請的環評報告書當中,所以主張整個環評結果是無效的。
泰山村守護家園自救會成員 趙紫渝:「只要是高週波熱處理,金屬表面處理,只要有其中之一的製程,他就違反的丁種建築用地的法規。」
泰山村守護家園自救會會長 林收:「請我們的政府撤銷環評,我愛我的家鄉,拒絕汙染。」對於自救會的指控,環保局長魯臺營指出,環評報告書確實沒有列入這兩項製程,若福鑫公司真的隱匿不實,環保局將會依法告發,而福鑫公司則回應,熱處理與金屬染色,僅占整個刀鋸生產程序的1%左右,若真的於法不准,公司也不會堅持這兩道製程。 

屏東縣環保局長 魯臺營:「只要發現,這個事情非常嚴重,我們就會依法來告發,甚至於要移送法辦。」
福鑫公司總經理 黃松光:「有也好沒有也好,要是他們說我們不要做,我們就不要做,對產品也沒有什麼關係。」
由於高樹鄉屬於水源保護區,因此自救會始終對於,福鑫公司在當地設廠一事,保持反對態度,就是擔心日後水源會被汙染,不過縣府也強調,福鑫公司設廠是依法申請核准,合法的權益也要受到保障。

環保署綜計處執行"環評承諾查核"了嗎? 20180220修

環保署綜計處執行"環評承諾查核"了嗎?  20180220修

執政者懂"永續"?  20180212環保署環評修法意見如下:






一、反對「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36條第二項第七款,反對”有利”改為”不生負面影響”。
二、反對「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37條第一項第二款,要求刪除,理由:


    (一)、產能增加,實際汙染增加,應採用環差,不能用寬鬆的變更內容對照表。
    (二)、「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37條第一項第二款原條文本來就不合理,條文中的”汙染總量”應改為”實際汙染總量”,否則產能增加,實際汙染增加,環評審查應用更嚴謹的審查方式,至少應採用環評或環差,不能採用寬鬆的”變更內容對照表”


    (三)、修訂條文加了”引進較原設施低能耗或低污染排放量之設備”是開發單位呼應加嚴環評法規所必須也應該採用的措施,尤其在空污嚴重的中南部,任何會導致”實際汙染量”增加的變更,都應採用環評或環差。
    (四)、環保署綜計處應查核過往環評、環差或變更內容對照表,開發單位於環評承諾”引進較原設施低能耗或低污染排放量之設備”的實際執行效果,開發單位是否兌現環評承諾? 請環保署提出查核報告。
    (五)、請環保署綜計處依環評主管機關職責,查核開發單位環評承諾。
    (六)、請環保署綜計處確認開發單位的環評承諾是否執行與查核確認,請環保署不能將”引進較原設施低能耗或低污染排放量之設備”的產能增加,就適用「變更內容對照表」審查。

三、請環保署綜計處查核下列環評書件的環評承諾減量是否具體執行,請公布查核資料:
(一)、六輕三期環評定稿本 p3-27 P3-28、p3-29、p3-30、p31、p3-32、p3-33表 3-2 六輕三期擴建BACT改善方案一覽表,
(二)、六輕四期環評定稿本 p4-1~4-11 空污防治,
(三)、六輕四期第2次環差定稿本 p3-1~3-18
(四)、六輕四期第4次環差定稿本 p4-18~4-30
(五)、六輕四期第5次環差定稿本 p2-33~2-43
(六)、六輕四期第7次環差定稿本 p2-22~2-44 (如表一)

四、請環保署綜計處先公布所通過環評的"環評承諾減量"查核,六輕4.7、4.5、4.4、4.2、四期、三期,都設廠蓋好營運獲利了,環評承諾減量又做多少? 請先公布,摘要如表一。

五、環保署修訂環評施行細則37條,將導致中南部工廠的實際汙染排放量增加,不可草率採用變更內容對照表,很遺憾至今環保署仍不修改,故南部反空污大聯盟等多個團體要求環保署舉辦聽證會。

六、針對開發行為環評認定標準部分,於汙染工廠認定部分,目前有一些縣市採納表一、二、三、四作為污染工廠認定依據,如屏東縣政府,環團請環保署將表三、表四納入表一及表二,勿完全刪除,否則許多污染工廠的認定將無依據,將可於水源區及農地設廠。 

七、身為六輕監督委員的我,約半年前就請環保署應追究六輕環評承諾!環保署綜計處是環評主管機關,9成5以上的六輕環評皆已通過,僅六輕4.6、4.8、4.9環差未過!六輕台化花了6.5億改善儲槽,2016大選後媒體報導王文淵找小英總統,而李應元署長於一年前就表示修環評法規後(修環評施行細則37條第一項第2款),可簡化環評速度!六輕只要投資污染防治設備,如六輕台化公司6.5億改善儲槽設備,就可循環評施行細則37條第一項第2款,六輕台化4.6的環差,可改以變更內容對照表簡化審查,過的機率極大!

八、六輕數千個儲槽,六輕獲利每年數千億(營運20多年),至今投資改善污染總金額,儲槽部分,約只有十億,多嗎? 夠了嗎?! 小英政府就要汲汲營營修法為六輕環評解套,對嗎?

九、六輕台化4.6要生產一級致癌物苯每年20萬噸,六輕健康風險評估放水不追究致癌風險,李應元署長主政的環保署靠攏六輕,藍綠皆同!環評施行細則37條第一項第2款修後,不只六輕得利,中油、台積電、中龍、石化業---都將得利!

關心團體: 南部反空污大聯盟、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台灣環保聯盟、台灣生態學會、雲林環保聯盟、雲林淺海養殖協會


https://www.cmmedia.com.tw/home/articles/7297

李應元修法,六輕利多多!? 20180212


李應元修法,六輕利多多!?       20180212
環保署有查核環評汙染減量承諾? 


今天(2018/2/12)於環保署環評施行細則第2次公聽會後,我們幾個反對環評施行細則37條第一項第二款的環團代表,會後到環保署絕食陳情(我22小時),但是,李應元署長似乎忙碌於吃尾牙,至5點下班,仍不回來接受陳情。

我原要告訴李署長,你執掌的環保署,似未盡責查核六輕的環評污染減量承諾? 如此一來,環保署如何評定成效及通過環評? 假如開發單位草率地於環評承諾汙染減量,但不執行,當初的環評理應廢止!

環保署不查核,今卻提出實際汙染量增加,卻放寬審查方式的法規,應為環差,卻改為變更內容對照表,可以嗎?

六輕從一期、二期、三期、四期,4.2、4.3、4.4、4.5、4.7...,這些環評、還差,有許多環評承諾汙染減量,六輕都做了嗎? 環保署都查核了嗎?

答案肯定是沒有的,至少從六輕4.7於102年定稿所承諾的儲槽VOC汙染減量,根據環保署的資料,至今未見六輕執行。

六輕的汙染減量承諾,假如環保署沒有查核,未來修法後,所有開發單位所提的汙染減量如何確認?

環保署涉嫌瀆職且圖利開發單位的修法應停止! 實際汙染量增加不可採用變更內容對照表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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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反空污大聯盟新聞稿          2018/02/12

  中南部空污嚴重--環保署修環評施行細則「37條」
護航污染產業? 要求召開「聽證會」

    今天環保署修訂環評施行細則,其中36、37條修訂部分進行第2次公聽會,環團先前已多次反映環保署修訂環評施行細則37條,將導致中南部工廠的實際汙染排放量增加,不可草率採用變更內容對照表,很遺憾今天環保署仍不修改,故南部反空污大聯盟等多個團體要求環保署舉辦聽證會。

    環團表示,目前環評施行細則修訂與中南部工業發展有重大關係,中南部民眾期待空污改善,但是由目前環保署所修訂的「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36及37條,卻只見鬆綁,環評施行細則36條,環保署修訂「備查」條件,將「有利」改為「不見負面影響」;而37條第一項第二款,修訂「引進較原設施低能耗或污染排放量之設備,產能增加或改變製程,只要不超過「空污總量」(環評量)就可提「變更對照表」審查」,由於變更內容對照表不須調查,可能審查一或二次就通過,如此一來,就是有利六輕、中油、半導體等石化、煉油、半導體污染產業擴張的修法,將導致中南部的工廠汙染排放增加,燃煤發電增加,惡化空汙。故環團要求刪除環評施行細則刪除37條第一項第二款,也要求召開聽證會,依法評定實際汙染量增加,不能以「變更內容對照表」審查,至少應以「環差」或「環評」更嚴格且須調查的審查方式。

   針對開發行為環評認定標準部分,環團肯定部分條文環保署採納環團意見,不過於汙染工廠認定部分,目前有一些縣市採納表一~表四作為污染工廠認定依據,如屏東縣政府,環團請環保署將其納入表一及表二,勿完全刪除,否則許多污染工廠將可於水源區及農地設置。  
關心團體: 南部反空污大聯盟、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台灣環保聯盟、台灣生態學會、雲林環保聯盟、雲林淺海養殖協會、耘林藝術人生生態關懷協會、民間監督大林蒲鳳鼻頭邦坑遷村聯盟、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台南市水資源保育聯盟、鳳鼻頭聖樂團、台灣要健康婆婆媽媽團高雄團、反馬頭山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高雄分會、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金煙囪文化協進會、鳳興環保促進會、反國道7號自救會、屏東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屏東縣教師會、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高雄護樹護地協會、台南市教師會、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林園反石化汙染自救會林園反空污青年團…繼續邀請中


20180212媒體報導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212/1297092/
蘋果:不滿修環評施行細則版本 環團在環署前靜坐抗議

https://times.hinet.net/news/21467285
環資: 環評子法二次預告 台糖優良農地、電鍍業得環評惹爭論

http://www.epochtimes.com/b5/18/2/12/n10137386.htm
大紀元: 憂修法增加汙染 台環團籲開聽證會

龍崎歐欣案環評放水很大! 20180209

 龍崎歐欣案環評放水很大!    20180209
台南市政府,請拿出歐欣案水土保持計畫


如果仔細檢驗,龍崎歐欣案的環評真的很扯!因為許多重要該評的,有好好評嗎?
談到水保,更扯,92年竟然沒有水保計畫!


今年1月25日環團到台南市政府前抗議,提出「南區(龍崎廠)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歐欣事業廢棄物掩埋場」案之環評及環差資料違反環評法規,沒有邊坡穩定分析之佐證資料,要求台南市政府提出「歐欣事業廢棄物掩埋場」案之92年及99年水土保持計畫報告,當天,台南市政府水利局主任秘書親自首肯可提供,而且說內容與99年環差一樣,但環團至今仍拿不到92年及99年水土保持計畫書,台南市政府水利局卻又說99年水保資料都有,是嗎?

https://youtu.be/5sU01xCssqQ

針對龍崎案,環保署環評涉嫌大放水,比對龍崎掩埋場案之92年環評書及99年環差資料,二份報告諸多項目皆違反「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規定,該評估而未評估(如表一),包括欠缺評估填方及邊坡穩定規劃、欠缺評估有地下水的邊坡穩定分析、凝聚力參數有誤,沒用固化物凝聚力參數、欠缺地震資料調查,99年環差報告,還缺生態調查: 動物及水域調查。上述92年環評及99年環差皆草率評定,環評內容根本違反環評法規,環保署應撤銷環評及環差。

今環團再提出證據,要求環保署撤銷92年環評及99年環差,要求台南市政府拿出92年水土保持計畫(市府說沒有)及99年水土保持變更計畫報告比對。

根據台南市政府公文回覆,92年龍崎案,開發單位退輔會龍崎工廠並沒有提出水土保持計畫,環團質疑99年水保計畫有問題,但台南市政府至今不敢公開,有圖利廠商嫌疑。

  「南區(龍崎廠)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歐欣事業廢棄物掩埋場」案之92年環評及99年環差資料明顯未依法評估,針對99年水保計畫雖為面積從75.4公頃縮小為41.1955公頃,但是否依法評定,請台南市政府盡速公開99年水保計畫!


媒體報導:

1.自由-環團質疑龍崎掩埋場大放水 要求撤銷開發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337763   
2. 中時-龍崎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爭議 環團再批環保署放水環評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209001818-260402
3. Ettoday: 環評大放水?環團要求撤銷龍崎廠事業廢棄物處理中心
 | ETtoday地方 | ETtoday新聞雲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209/1111407.htm#ixzz56chECBiy




一、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第十條及附表十環境影響預測及評估方式

開發單位
開發單位
開發單位
開發單位
「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附表十
行政院退輔會
龍崎工廠
行政院退輔會龍崎工廠
歐欣公司
歐欣公司

92年環評書
環評通過
92年水土保持計畫

99年環差
環差通過

99年水保計畫

75.4公頃
75.4公頃
41.1955公頃
41.1955公頃
邊坡穩定分析

預測方式:
計算安全係數,依工程設計數據判斷邊坡是否穩定。

評估方式
:
依土壤特性、厚度、地層條件、地層結構、地質構造、地下水狀況、不連續面密度、型態、坡度、風化狀況、填方及邊坡穩定規劃,計算說明坡度穩定情形。
■缺評估填方及邊坡穩定規劃

■缺評估填方及邊坡穩定規劃佐證資料

缺評估地下水的邊坡穩定分析

凝聚力參數有誤,
沒用固化物凝聚力參數
缺地震資料調查




■缺填方及邊坡穩定規劃

■缺填方及邊坡穩定規劃佐證資料

缺評估地下水的邊坡穩定分析
凝聚力參數有誤,
沒用固化物凝聚力參數、
缺地震資料調查
缺生態調查:
 
缺動物、水域調查




108125
日至今,台南
市政府仍不提供
供,市府怕甚麼?
?

應撤銷環評
 
應撤銷環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