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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3環團質疑未申請整地就破壞白河水庫水源區水土保持,要求台南市政府應開罰

20240313白河水庫水源區現勘新聞稿

環團質疑未申請整地就破壞白河水庫水源區水土保持,要求台南市政府應開罰



日前監督施政聯盟、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及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等團體揭發台南市白河區關子嶺段94-1,94-2,89-45等地號有超過三公頃土地疑似不法開發,今天由台南市政府農業局召集地政局、水保局、水利署、農業部等單位來會勘,環團要求台南市政府應開罰並要求恢復原狀。

前立法委員也是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表示, 農曆年後接獲陳情,於今年2月25日來現勘,那時有多台大卡車正在農地及水源區大規模整地,沒有申請就大規模破壞水土,請台南市政府務必嚴格取締開罰。另外,3月10日邀請環團朋友來現勘,沒人相信這些大規模土石裸露是整地農牧種植,如此不遵守水土保持法,山坡地保育條例違法開發,台灣的山坡地保育都將不保。


台南環保聯盟黃安調表示:白河水庫是《特定水土保持區》,對水庫集水區之管理法有明定。依據水保法第16第一款規定:…以涵養水源、防治沖刷、崩塌地滑、防止洪水災害、淨化水質、維護自然生態為重點。第二款:…區內《禁止任何開發行為》。然但書為:攸關水質之重大建設、不涉及《一定規模以上》之地貌變更、及經《環境影響評估通過》之《自然遊憩區》、且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者。但是現勘地點,並無任何符合上述“但書”之規定,故其開發行為顯屬不法,所以市府應禁止其開發行為。


   市府對“裸露地”之認定:以地表《尚有草根》即符合不裸露之意涵;然裸露地的定義:《無綠色植被覆蓋》者,容易因乾燥,致《土壤團粒崩解》,且因《風蝕或水蝕作用》,極易產生大規模沖刷位移現象。故《無綠色植被覆蓋者》,即為《裸露地》意涵甚明。

   據2015,10/17,自由電子報的報導,市水利局監測結果:關子嶺《地質破碎》,因而決議《勿過度開發》。個人十分不解:市水利局為何出爾反爾,自己否決自己的政策與決定!


陳椒華守護水源區、關心飲用水安全 ((2013~2015年)

 陳椒華守護水源區、關心飲用水安全 (20132015年)

1.21 守護日月潭水資源,關心水里大彎服務區開發案(20132014年)

水里大彎服務區開發案基地位於南投縣水里市區與車埕之間,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預定在該處興建渡假旅館、遊客服務中心、大型停車場。此案實際上只是日月潭向山-車埕纜車案的「前案」,為覽車作準備的開發案。此開發案基地位在水里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這是此案環說書已經載明的,但是環說書卻隱瞞了一件大事:這個基地也在飲用水保護區裡面。

水里溪是南投縣平地各鄉鎮的主要水源,水里溪的水則來自日月潭,但日月潭卻未劃入任何保護區,以致日管處肆無忌憚發展觀光,嚴重糟蹋日月潭的水資源。此案經陳椒華及其所屬環團介入關切,得以打入二階環評。二階環評範疇界定會議時,陳椒華及其所屬環團揭發其位在飲用水保護區之事實。據悉,日管處已放棄此開發案,但向山車埕纜車案似仍在持續規劃中。

截至20157月的重點成果:階段性終止水里大彎案二階環評範疇界定。[70]

1.22 守護曾文溪母親河,反對「統一夢世界」開發案(2013年~至今)

「統一夢世界」開發案在20號省道過左鎮往玉井的右側。統一企業以其子公司統樂公司於1986年開始在該處購地,原意在興建高爾夫球場。但因該處係「曾文溪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自來水法明訂不得興建高爾夫球場。1999年起統一企業規劃在該處斥資百億以上興建「世界級的多功能休閒遊憩區」。2009年環保署第一次環評初審,20137月第二次環評初審,11月第三次,12月環評大會進入二階環評。該開發案基地面積廣達150公頃,預計興建1800間客房的各式觀光飯店、青年旅館等,以及六大主題遊樂設施。陳椒華及其所屬環團認為「統一夢世界」是在泥岩地質山坡地的超限利用,是曾文溪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的不當開發,對曾文溪及其支流菜寮溪將會造成汙染。統一企業是台南起家的大企業,不應該在家鄉犯下環境議題的錯誤,因此陳椒華及其所屬環團在環保署環評會上力陳反對此項開發案。

截至20157月的堆動成果:發現統樂公司竊占國有地新事證,目前台南地檢署偵辦中。[70]

1.23 守護水庫集水區、反對水土保持法修正案(2013年~至今)

按現行水土保持法規定,「水庫集水區」即「特定水土保持區」,且「特定水土保持區」是「禁止任何開發行為」的(水保法第16條及第19條)。然農委會卻意圖要將此「禁止任何開發行為」鬆綁解禁,將要修法改為「水庫集水區內須特別保護者」才要禁止開發。

所謂「須特別保護者」,依照修正案的「說明」,係指水庫集水區內已經公佈的土石流潛勢溪流與崩塌地,兩者合計佔全部水庫集水區面積的16.2%,其他83.8%的水庫集水區全部排除在「特定水土保持區」之外。水保法是目前所有法律位階的法規中,唯一具體認定水庫集水區不應該允許開發的法案,修法的結果勢必造成水庫集水區內的開發案氾濫成災。因此,陳椒華及其所屬環團結合其他環保團體全力反對此項修正案。[70]

截至20157月的堆動成果: 201563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決議,行政院應參考環團意見修訂水保修正案,故此一修正案已確定不可能在立法院20156月之會期通過。[70]

1.24 確保國家永續發展、匡正全國區域計畫 (2013年~至今)

內政部在20131017日公告「全國區域計畫」。在此之前,陳椒華及其所屬環團已發現此項對國家發展方向關係重大的計畫,在環境問題的處理上可能有重大缺失。因此號召國內關心此議題的環保團體,於2013914日赴內政部前舉辦遊行,抗議內政部草率制定全國區域計畫。在陳椒華及其所屬環團的要求下,內政部在北、中、南、東舉行四場公聽會。內政部承諾公聽會各界所提意見,將納入公告後重新修訂時之參考。目前(2015年)內政部正在進行全國區域計畫之修訂工作,陳椒華團隊密切與各環保團體聯繫,呼籲共同參與營建署召開的各場修訂工作討論會,並持續在集水區保育、優良農地保育、斷層地質敏感區、不當工業區開發開發……等議題上表達關切。[70]

截至20157月的堆動成果:成功推動全國區域計畫修訂版本進行政策環評、推動全國區域計畫修訂版本內容──提供民生用水之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及水庫集水區、優良農地、活動斷層二側一定距離等,劃為第一及環境敏感區。[70]

陳椒華參與搶救烏山頭水庫,反對永揚廢棄物掩埋場(2004 ~ 2013年)

 

 陳椒華參與搶救烏山頭水庫,反對永揚廢棄物掩埋場2004 ~ 2013

台南東山鄉嶺南村--一個遠離城鎮、人煙稀少的小村莊,數百年來村民以種植龍眼、柳丁為生。有一天,在村民不知情下,台南縣政府通過在這裡蓋垃圾掩埋場。為了保護家鄉,替子孫留下一片淨土,村民齊心努力,展開長達十年的反掩埋場抗爭行動。村民的堅強意志感動許多人,包括環保團體、學者、律師、檢察官、甚至無法曝光的公務員,紛紛加入搶救行動,寫下台灣環境史上最重要、難度最高、最具啟發性、也最能傳承環境運動專業、無私精神的一場運動。[2]

2002年在一次鄉代選舉的政見發表會上,有候選人說出這裡要做掩埋場,村民才知道村子裡要蓋掩埋場。一開始嶺南村的村民們四處求援、四處碰壁,抗爭困難重重,直到2004年找上台南環盟及當時擔任台灣環保聯盟總會會長的陳椒華。陳椒華先指派台南縣環保聯盟理事長黃安調到嶺南村現場了解狀況,他建議村民在當年立委選舉時投廢票抗議,結果創下有史以來最低投票率12.9%的紀錄,並把嶺南村民投廢票的心聲寫成<12.9%之悲愴震撼>一文 [51] 。陳椒華看完這篇文章後深受感動,當年12月抽空到現場,實地走訪後寫了<關懷東山鄉嶺南村,拒絕有毒事業廢棄物入侵水源地>一文,正式宣布加入搶救行動。[2] [52]

陳椒華秉持著「對的就去做」的精神,舉凡開記者會、靜坐、遊行、調查、告發、公文筆戰、找法令、訴願、行政訴訟及專業論辯等抗爭,能做就去做。[53]

永揚案召開的記者會有數百場;與公部門進行數百封公文往返;進行近十次訴願、多次行政訴訟;有近十位檢察官進行調查,包括多次台南地方、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審理;召開五場台南縣環保局環調會議、十場環保署專家會議,抗爭規模龐大。[53]  

2011年,台南市政府於環評大會次日、413日,依行政程序法117條,公告撤銷永揚90925日公告有條件環評通過的結論,14日再撤銷設置許可文件。歷經10年抗爭,「搶救烏山頭水庫、反對永揚廢棄物掩埋場」終於成功![54]

這場勝利,當中有幾個重要關鍵,如下 [53] 

 發現「北勢坑斷層」通過永揚場址

20087月於台南地方法院宣判永揚等無罪時,永揚又斥資九百多萬讓成大團隊製作永揚場址無斷層與地下水護航報告。而當時能夠阻擋危機的關鍵就是台大陳文山教授20093月所協助完成的北勢坑斷層通過永揚場址報告,當然也阻止了永揚案試運轉執照的核發。

 阻止台南高等法院採用環保署土基會錯誤報告

2006年以前陳椒華向環保署陳情後,環保署委託顧問公司做了一份報告,內容頗多錯誤,沒有證據就記載斷層離永揚場址數百公尺,還記載場址地下水由南向北等。報告完成後環保署有提供給永揚公司,但沒有給環團。該報告如未於專家會議發現,一旦法院採用,永揚垃圾似乎就可進場了。

 發現永揚場址有砂岩破碎帶與地下水流動證據

2009629日辦理永揚場址斷層現勘。現勘前,陳椒華剛做完胸部囊腫切除。為了清露頭,陳椒華忍痛爬上永揚址旁露頭清砂塵,讓力碩公司把上面的砂岩記錄下來,此砂岩位於永揚場址斷層的西側。陳椒華認為,因為當初爬上露頭才有機會發現砂岩,而如果沒有當場要求力碩公司記錄,或沒有將露頭清乾淨,可能地下水流速較快的砂岩破碎帶就不會被發現。

 環評撤銷關鍵--永揚於1999年申請開發時,場址沒有二條聯外道路

申請掩埋場依法需有二條聯外道路,1999年永揚申請開發時偽造文書,此偽造於201011月經台南高等法院宣判永揚偽造有罪。(2009年陳椒華拜託中央大學太空遙測中心尋找199819992000年間該地航照圖照片,找到1999年間沒有路、20001月以後才有路的證據,於2011412日台南市環保局召開環評大會時提出,也成為永揚案撤銷環評的重要根據。)

 陳情抗爭

2004年底起台南環盟扛起永揚案抗爭運動主軸,包辦記者會、訴願、訴訟、公文、會議資料及調查等文書作業,工作人員盡責賣力。台南環盟也籌措許多經費,包括鑽井、檢測、調查及部分訴訟費,盡力為搶救烏山頭水庫、保護水資源、阻止永揚垃圾進場。永揚案的抗爭面除地方,也拉到監察院、立法院、行政院及總統府陳情。

為拉高抗爭受到重視,自救會好幾年都於陳水扁總統過年回台南官田發紅包時去陳情;20087月,台南地方法院宣判永揚等全部無罪時,加上成大受永揚委託製作的報告有誤植涉偽造嫌疑,故發動成大發傳單與遊行;又為阻止台南縣政府通過試運轉許可,連續40多天於台南縣政府進行靜坐;靜坐完又進行台南縣三十一個鄉鎮苦行。

永揚案創下環境運動許多個第一,包括:第一件因為偽造環境影響說明書被判有罪、第一件已經蓋好且幾乎拿到所有證照的掩埋場還能翻案成功、同時也是第一件由原來審查通過的行政單位撤銷環評結論的案例。[2]

在這過程中,嶺南村村民、台南環盟理事長黃安調、陳椒華...等許多人遭受暴力攻擊仍不改其志(2011321日陳椒華在辦公室外遭兩名黑衣人士棍棒攻擊,震驚環保界),如果沒有必勝的決心、追求真理的勇氣、以及足夠的智慧,永揚案不可能走到最後。嶺南村民保衛鄉土的堅定意志,更見證台灣社會公民的堅實力量。[2] 經過10年老農們都沒想過要放棄,而且最難能可貴的是,嶺南里的老農不是為了自己的土地被徵收才站出來,而是擔憂垃圾場廢汙水會汙染烏山頭水庫,老農最常說的是:「這是影響幾百萬人的水源,為了下一代子孫的啦」。[54]

不過對陳椒華來說,永揚案讓她體會水源保護區的重要,捍衛水資源,永揚案只是一個開始。[53]

永揚案大事紀 [2]

 1999.02.01

 永揚公司申請設置「永揚環保事業有限公司第一類乙級廢棄物處理場」,面積9.2659公頃,每天廢棄物進場最大量1000公噸。

 2000.1.14 台南縣政府受理環說書審查。

 2000.5.12 現勘。

 2000.5.162001.2.12兩次專案小組審查即通過。

 2001.02.07

 廢止「急水溪水系新營淨水場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域及其管制事項既其主管機關」。

 2001.05.09

 台南縣第二十八次環評大會,有條件通過環評審查。

 2001.05.21

 永揚業者在前村長陳炎山的雜貨店發鍋子,製作「嶺南村居民問卷調查表」

 2001.09.12

 台南縣第二十九次環評大會確認審查結論。

 2001.09.25

 公告本案有條件通過環境評估影響審查。

 2002.02.07

 水土保持計畫書定稿,裡面記載最低6公尺就有地下水;但隨後在20055月的環說書定稿本卻記載本卻記載「地下20公尺以上沒地下水」,可證明環說書涉偽造地下水。

 2004.12.20

 村民向台南環盟求援。

 2004.12.28

 陳椒華第一次帶村民到行政院、監察院陳情。

 2004.12.30

 陳椒華拿到環說書,展開調查。

 2005.01.03

 環差審查通過將主要道路南九十九縣道、次要道路一七四縣道對調。

 2006.09.14

 前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陳鋕銘起訴業者涉環說書五項偽造。

 2007.02.17

 連續數年除夕到前總統陳水扁官田老家惠安宮陳情遊行。

 2008.07.22

 台南地方法院判決偽造文書全數無罪,檢察官陳鋕銘上訴。

 2008.11.10

 村民開始在台南縣政府前靜坐40天、1000小時。

 2009.03.20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林仲斌起訴環說書涉偽造既成道路。

 2009.03.30

 環保署決議舉行專家會議釐清場址地下水、斷層爭議。

 2009.04.01

 嶺南村民展開台南縣三十一鄉鎮苦行12天。

 2009.04.12

 陳椒華車子左前輪胎內側被劃一刀(0.5公分寬)。

 2009.04.20

 搶救烏山頭水庫大遊行。

 2009.05.19

 環保署舉行第一次專家會議。

 2009.09.15

 專家會議結論:斷層通過永揚場址。

 2009.10.01

 台南環盟自費鑽十二口井。

 2010.06.22

 台南環盟理事長黃安調在住家附近遭三名歹徒以木劍、球棒毆打,頭部縫了二十五針,當天穿的衣服染上大片鮮血,至今仍未破案。

 2010.11.23

 專家會議結束,結論:場址地下水流向場址西邊往東邊流,至場址東側時再轉往東南方。

 2010.11.30

 台南高等法院判永揚偽造環說書有罪。

 2010.12.16

 台南縣最後一次環評大會,並未撤銷永揚環評結果。

 2011.03.21

 陳椒華在辦公室外遭兩名黑衣人士棍棒攻擊。

 2011.04.12

 台南市第一次環評大會,台南市環保局局長張皇珍宣布,由於永揚環說書涉多項違法不實之記載偽造,嚴重破壞環評審查的正確性與公信力,201159日通過的環評審查結論不應繼續維持。

 2011.04.13

 依行政程序法一一七條,公告撤銷永揚2001925日公告有條件環評通過的結論,414日再撤銷設置許可文件。嶺南村民反掩埋場十年終獲成功。

 2011.04.28

 抓到攻擊陳椒華者三人。

 627日三人供出永揚董事林弘文教唆打人。

 71日林弘文在彰化市落網。

 2011.05.31

 台南市東山區嶺南里拜拜還願謝神。

 2011.08.05

 陳椒華車輪被刺三十一根螺絲釘。

 2011.08.12

 永揚公司向環保署提出訴願被駁回。

 2011.10.25

 永揚場址開挖三個點,並未發現埋有廢棄物。

 2011.11.24

 台南高等法院刑事判決:葉思齊、王景翰共同犯傷害罪,各處有期徒刑5個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台幣一千元折算一日。吳育昇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7個月。

 

2013.04.25

 台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永揚董事-林弘文判決59天,如易科罰金,均以新台幣一千元折算一日。

永揚案所有相關訴訟,包括陳椒華被毆打官司至此全部落幕。

 

從2004年永揚案開始的使命! 斷層帶不能興建掩埋場 2019/11/1

         從2004年永揚案開始的使命!
             斷層帶不能興建掩埋場


2019/11/1

十多年來,擔心掩埋廢棄物汙染地下水,從永揚案到六甲、馬頭山富駿、歐欣、區域掩埋場: 旗山、大寮、燕巢、內門等垃圾場,斷層帶附近設置掩埋場,地表水及地下水將汙染嚴重!

根據一般掩埋場設置規範、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設置掩埋場應避免水多、地下水多、斷層帶,但環評審查,似乎被刻意忽略了!

目前私有掩埋場沒有強迫監測地下水、掩埋場"封場"後,也沒規定必須檢測"地下水",這樣的機制無非鼓勵草率掩埋廢棄物汙染地下水!


自來水公司認為取水水質沒有氨氮或標準以下就可,水源區地下水汙染與其無關,是這樣嗎? 高屏的水質差,旗山、大寮、燕巢、內門等掩埋場鄰近斷層地下水汙染,氨氮及總有機碳超過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自來水公司可以無作為,是嗎? 

公私掩埋場、自來水水質(新舊),所有監測井的水質、水位都應公開! 而公私掩埋場及封場後應持續進行地下水監測,應法制化,非常重要!

https://youtu.be/P_uZbMgBbIo

淺山及平地掩埋場「地下水」調查
公聽會結論2019/11/1

一、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含鄰近)、淺山、斷層帶(鄰近斷層帶)、海邊,不適合興建廢棄物掩埋場。
二、淺山(海拔100公尺以上)及平地(海拔100公尺以下)應進行地下水背景值調查,水利署與環保署整合地下水水質與地下水水位資料,建立水位及水質背景值資料,應訂定相關法規,確定管理單位及巡守單位。
三、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及淺山應嚴禁傾倒廢棄物,以確保地下水不被汙染。
四、環保署應網站公布公私有掩埋場的地下水監測資料,並改進欠缺檢測數據情形。
五、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部分,水利署應負責管理巡守機制及訂定相關法規。
六、經濟部、環保署會商內政部應將淺山及平地地下水管理納入國土計畫。
七、自來水公司應網站公佈水質新舊資料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記者會新聞稿   20191101

關心飲用及養殖「地下水」安全
「近斷層帶、海邊」掩埋場地下水汙染嚴重
要求建立平地山區之地下水背景值
嚴禁廢棄物亂棄山區汙染地下水


記者會時間: 2019年11月01日上午9:20
地點: 中興樓101室(台北市濟南路一段3-1號立法院委員研究大樓)

   長期關心飲用水安全的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及劉建國立委辦公室今天召開記者會,公布環保署104至108年部分公有掩埋場地下水監測資料,發現海邊、斷層帶(或鄰近斷層帶)掩埋場地下水汙染嚴重,氨氮及總有機碳都遠超過「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數倍或數十倍,由於許多縣市及地區仍飲用地下水或河川水,都可能喝到垃圾場汙水,養殖業地下水安全也受影響,要求政府正視掩埋場地下水汙染問題。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陳椒華理事長表示,根據環保署部分公有掩埋場地下水監測資料,發現鄰近斷層帶及海邊的掩埋場地下水汙染嚴重,目前包括雲林、彰化、屏東、高雄、南投草屯等多個縣市仍抽取地下水做為自來水源,而高雄、屏東、雲林、台南、新竹、桃園、台東等縣市垃圾場地下水監測值的氨氮及總有機碳(表一),已超過飲用水源水質標準,污染已非常嚴重。陳椒華又表示,包括高雄市旗山、內門、大寮、燕巢等垃圾掩埋場分別鄰近鼓山斷層、龍船斷層、鳳山斷層及深水斷層(約數百公尺距離範圍),旗山掩埋場也位於高屏溪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高屏溪為高雄的重要飲用水源,極可能遭到這些斷層帶的掩埋垃圾所汙染。又台南市六甲柳營垃圾場鄰近六甲斷層,南投草屯垃圾場鄰近隘寮斷層(旁是鳥嘴潭人工湖),這些斷層多是活動斷層或潛移斷層,垃圾場址地下水已汙染,氨氮或總有機碳已高於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政府應重視此嚴重問題,停止廢棄物掩埋場設置於斷層帶及鄰近斷層帶,也應嚴禁廢棄物亂丟於淺山,建立淺山及平地地下水背景值資料,且應停止設置「鳥嘴潭人工湖」(鄰近隘寮活動斷層帶及位於草屯垃圾場旁)。

彰化縣綠色資源人文保育協會吳麗慧理事長表示,根據環保署一般廢棄物衛生掩埋場地下水檢測結果,發現台南市、高雄市、新竹市的掩埋場地下水汙染情形最為嚴重。環保署提供之公有掩埋場(105~108年)地下水檢測結果,在22個檢測項目中,超過監測標準的,最多的有台南市(8項),高雄市、雲林縣(各6項)與新竹市與嘉義縣(各5項)。因為部分縣市多個項目未檢測,或是沒有提供全部掩埋場檢測資料,故無法評定哪些縣市最優。至於汙染嚴重的,高雄市大寮區區域性垃圾衛生掩埋場,氨氮21.06 mg/L,不只遠高於地下水監測標準值0.25 mg/L,也高於高雄市6個掩埋場之平均值14.05 mg/L。其他還有內門區垃圾衛生掩埋場(7.83 mg/L)、旗山區域性衛生掩埋場(7.91 mg/L)與燕巢區域性一般廢棄物衛生掩埋場(5.8 mg/L ),因為這些垃圾場都位於斷層破碎帶上,地下水遭汙染的情形較嚴重,

環保署提供之公有掩埋場(105~108年)地下水檢測結果,顯示海邊也不適合掩埋垃圾,因為海邊地下水位高,垃圾場的不透水布易破損,導致地下水汙染嚴重,如位於曾文溪出海口的台南市安南區城西垃圾衛生掩埋場,氨氮57.56 mg/L,不只遠高於地下水監測標準值0.25 mg/L,也高於台南市5個掩埋場之平均值45.03 mg/L。同樣臨海的垃圾掩埋場,新竹市香山區浸水衛生掩埋場的地下水氨氮更高達96.298 mg/L。

掩埋場地下水檢測結果未超過監測標準的縣市有台北市與花蓮縣,但是,因為台北市未監測或缺乏資料的項目多達10項,排名僅次於新竹市的14項,與彰化縣的13項,這些縣市所做的的水質檢測工作都是很不負責任且不及格的。

以高雄市為例,全市共有公有垃圾掩埋場20處,但僅提供6處掩埋場資料。而新北市更僅提供一處掩埋場資料。新北市(改制前為臺北縣)在80年開始以衛生掩埋方式處理垃圾。當時有各鄉鎮市的掩埋場,還闢建三峽垃圾衛生掩埋場、林口腐植土場及八里垃圾衛生掩埋場。因此各縣市掩埋場地下水質檢測結果,僅代表部分,非全部地下水水質。環團亦請環保署提供私有掩埋場的地下水監測資料,推測汙染情形可能更為嚴重。


表一、各縣市公有掩埋場地下水氨氮及總有機碳超過「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


氨氮
總有機碳
備註
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
1
4

台北
0.108983
1.113095

新北
0.097162
0.784524

桃園
6.307149
4.072835
超過標準
竹縣
1.374318
4.31087
超過標準
竹市
96.29846
9.922727
超過標準
苗栗
2.490031
34.26333
超過標準
台中
0.82883
1.576037

南投
0.67875
1.877778

彰化
0.711946
2.374074
地下水為飲用水,只有2垃圾場資料
雲林
5.22964
7.974607
抽地下水為自來水超過標準
嘉縣
-------
2.822319
氨氮沒資料
台南
44.28926
25.44565
超過標準
高雄
13.91054
13.88409
超過標準
屏東
1.70974
4.175
超過標準
台東
10.07204
7.307042
超過標準
澎湖
0.4419
10.55135
總有機碳超過標準
花蓮
0.080491
1.048129

宜蘭
6.186491
2.231616
氨氮超過標準
金門
7.713088
4.602222
超過標準




六甲柳營垃圾場98~105 W1(上游)
1.545
9.05
超過標準
   W2(下游)
9.32
10.21
超過標準
高雄旗山垃圾場
105~108
7.9
21.11
抽地下水為自來水超過標準
大寮區區域性垃圾衛生掩埋場 105~108
21.06
6.88
抽地下水為自來水超過標準
草屯垃圾場
1.5
2.0
鳥嘴潭人工湖
氨氮超過標準

 



20191101媒體報導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964070
自由:: 多縣市地下水污染超標 環團籲停設鳥嘴潭人工湖

https://turnnewsapp.com/choice/142209.html
中時: 主編精選2019-11-01・中時-綜合報導
噁!飲用水遭污染 3地區嚴重超標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1101001766-260405?chdtv
中時:自來水源遭垃圾髒水污染 3地區嚴重超標

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1227194
中央社: 質疑掩埋場污染地下水 環團籲政府正視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52797
公視: 環團指出多縣市地下水已超過監測標準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91101/1657228/
蘋果: 海邊、斷層帶掩埋場污染嚴重 搞髒7縣市地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