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3白河水庫水源區現勘新聞稿
環團質疑未申請整地就破壞白河水庫水源區水土保持,要求台南市政府應開罰
日前監督施政聯盟、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及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等團體揭發台南市白河區關子嶺段94-1,94-2,89-45等地號有超過三公頃土地疑似不法開發,今天由台南市政府農業局召集地政局、水保局、水利署、農業部等單位來會勘,環團要求台南市政府應開罰並要求恢復原狀。
前立法委員也是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表示, 農曆年後接獲陳情,於今年2月25日來現勘,那時有多台大卡車正在農地及水源區大規模整地,沒有申請就大規模破壞水土,請台南市政府務必嚴格取締開罰。另外,3月10日邀請環團朋友來現勘,沒人相信這些大規模土石裸露是整地農牧種植,如此不遵守水土保持法,山坡地保育條例違法開發,台灣的山坡地保育都將不保。
台南環保聯盟黃安調表示:白河水庫是《特定水土保持區》,對水庫集水區之管理法有明定。依據水保法第16第一款規定:…以涵養水源、防治沖刷、崩塌地滑、防止洪水災害、淨化水質、維護自然生態為重點。第二款:…區內《禁止任何開發行為》。然但書為:攸關水質之重大建設、不涉及《一定規模以上》之地貌變更、及經《環境影響評估通過》之《自然遊憩區》、且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者。但是現勘地點,並無任何符合上述“但書”之規定,故其開發行為顯屬不法,所以市府應禁止其開發行為。
市府對“裸露地”之認定:以地表《尚有草根》即符合不裸露之意涵;然裸露地的定義:《無綠色植被覆蓋》者,容易因乾燥,致《土壤團粒崩解》,且因《風蝕或水蝕作用》,極易產生大規模沖刷位移現象。故《無綠色植被覆蓋者》,即為《裸露地》意涵甚明。
據2015,10/17,自由電子報的報導,市水利局監測結果:關子嶺《地質破碎》,因而決議《勿過度開發》。個人十分不解:市水利局為何出爾反爾,自己否決自己的政策與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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