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餘養豬就教農委會(西元2005)

廚餘養豬就教農委會(西元2005)
建請農委會要求停止廚餘養豬前,先評估停止施打口蹄疫疫苗之風險   

 陳椒華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會長 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副教授
          洪嘉謨博士 前行政院農委會畜產試驗所研究員兼畜牧經營系主任 

針對廚餘是否回收養豬近日引發廣泛討論,九月初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行文行政院,表達支持新鮮廚餘高溫蒸煮養豬,對農委會也提出質疑。農委會特於九月中旬回函環盟,而對其部份回覆文特再提出疑慮,希望釐清停止廚餘養豬是否如農委會所言之必要與絕對?以下為農委會幾點回覆意見:

()農委會同意事業廚餘高溫蒸煮養豬:農委會表示支持清潔隊回收之家戶廚餘未來不養豬,但民間私人契約收受之廚餘並不在這項限制內;農委會同意現階段利用事業廚餘養豬,而且應依規定設置蒸煮設施,使廚餘之中心蒸煮溫度達90以上,並要求應做好預防注射及消毒等防疫措施。
()農委會將推動全面不施打口蹄疫疫苗農委會表示為因應各地方政府及產業界共同之期盼,深怕再以廚餘養豬,屆時如豬隻普遍無抗體保護下,倘以廚餘養豬將可能提高口蹄疫再度爆發風險。
()農委會深怕廚餘傳播狂牛病農委會深怕無法藉由廚餘高溫蒸煮消滅傳染性之變異性蛋白質的狂牛病,深怕可能藉由廚餘養豬引發公共衛生之狂牛病問題。

針對以上農委會之回覆,提出幾點疑慮就教:
()為何農委會反對清潔隊回收新鮮廚餘高溫蒸煮養豬?:如果農委會支持餐廳學校之事業廚餘經合格條件高溫蒸煮養豬,農委會理應支持清潔隊回收新鮮廚餘高溫蒸煮養豬,然而農委會仍反對清潔隊回收新鮮廚餘高溫蒸煮養豬,令人不解?
()走私才是引爆口蹄疫主因:農委會表示經由各地方政府及產業界共同期盼口蹄疫撲滅,故未來將停止施打口蹄疫疫苗;又表示停止施打口蹄疫疫苗後豬隻普遍無抗體保護,深怕廚餘養豬將可能提高口蹄疫再度爆發風險。


針對農委會之說明提出疑慮如下:
(1) 至今仍未聽聞各地方政府及產業界共同期盼全面停止施打口蹄疫疫苗,倒是已有地方首長公開要求繼續廚餘養豬
(2) 農委會深怕停止施打口蹄疫疫苗後廚餘養豬將可能提高口蹄疫再度爆發風險,然而有關停止施打口蹄疫疫苗之主要風險其實乃是口蹄疫病毒等感染源將更亦透過走私三通等因素傳播,其隱藏疫病危機更大,而且現階段根本難以遏止;而且口蹄疫病毒絕不只經由廚餘散佈,亦主要經空氣媒介散佈,且範圍可達十公里遠,故農委會全面停止施打口蹄疫疫苗,單考量禁止清潔隊回收廚餘養豬僅聊備一格,應再提出更詳細完整之風險評估,否則停止施打口蹄疫疫苗後即使全面禁止廚餘養豬,引爆口蹄疫疫病之風險亦極高。

()有效管理才能抑制狂牛病:高溫無法殺死狂牛病病因,然而狂犬病防疫主要是回歸有效管理,從飼料管理、屠宰衛生管理等著手,才是根本解決之道。全世界至今仍無因狂犬病發生而關閉任何一座化製廠,如果農委會擔心廚餘養豬引爆狂犬病,依此邏輯,那台灣的化製廠是否要全部先關閉?美國等許多國家至今也未因狂牛病停止廚餘高溫蒸煮養豬。

    
在農委會未詳細評估走私及三通因素傳播口蹄疫病毒等感染源風險前,我們絕不認同其輕忽此風險,或將走私防治責任推給內政部或海巡署;建請農委會應保證(擔保)台灣停止施打口蹄疫疫苗後,絕不會因走私因素引爆口蹄疫疫病,否則其草率停止口蹄疫疫苗施打,如再爆發如民國86年台灣引爆口蹄疫疫情,當時撲殺豬隻達四百萬頭,損失超過一百億以上及豬隻遭撲殺慘劇,農委會決策者應負國賠與所有決策錯誤責任。

民國86年之口蹄疫疫情經施打疫苗後疫病始得以控制,故未嚴謹評估與提出走私風險與防治對策前,絕不能冒然停止疫苗施打。至於台灣因引爆口蹄疫疫情豬肉不外銷後,台灣養豬數量頓減,然而相對河川污染情形亦改善不少外,台灣之豬價更安定,顯見施打疫苗後疫病防治與環境污染改善皆達致成效。是故農委會要求停止廚餘養豬前,建請先評估與交代清楚停止施打口蹄疫疫苗之風險與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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