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力量與社會運動
陳椒華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近日關心美牛瘦肉精議題並多次行動,引領更多婦女重視並反對政府不當決策,這就是女性力量與社會運動的展現,是女性參與社會運動的良好示範,相信只要更多婦女願意站出來,連總統及各政黨都不能輕忽這股女性力量及不敢草率行事。
身為女性或職業婦女,相信大家總有忙不完的工作,家事、大小雜事及照顧公婆家人等,每天已有做不完的事,如何再有力氣來參與社會服務?
我原是研究機構副研究員,後來轉任教師,1993年因孩子尚年幼,放棄台大博士班深造後,自忖應可轉撥出一點時間來做社會服務,就報名參加台灣教師聯盟舉辦的「核四公投」志工培訓,就此開啟進入社運之路,也算是因緣或一念之間抉擇,不過就此大大改變自已往後的生活方式與態度。
我認為參與社運需要幾個要件: 第一就是「意願」,有「意願」是踏出社會運動的第一步,我的動機簡單,我希望孩子的生活環境更好,所以意願高。除了意願,還要有一顆奉獻及慈悲愛心,這是參與環運的重要動力元素,而為達成目標訴求,尚需儲備「勇氣」、「耐力」與「能力」,如此女性力量更能有效發揮。
「勇氣」、「耐力」與「能力」的鍛鍊是我在參與核四公投活動、多次訴訟過程及永揚案中深深體會並培養出,由數百公里苦行的錘鍊及數十次法院訴訟經驗,讓我鍛鍊出異於往常的「勇氣」及「毅力」,而這幾年的永揚案及電磁波數十次專家會議,也讓我培養了更深入專業能力,並因此得以克服難關,特此還要感謝每一位被我請教過的專家及律師及每一位協助的朋友團體。
近20年來,我參與反核,推動台南縣市廚餘回收、協助規劃建立台南縣市各第一座廚餘堆肥場、建立台南市選舉廣告物管理規範等各項環保活動,也協助各地基地台、雷達、變電所高壓電纜抗爭、電磁波公害防治,關心水資源議題及致力關心烏山頭水庫、撤銷永揚案等。我是行動派,認為環保(如收廚餘)不需高深理論,政府不做,我就做給你看,契而不捨,終於一件件看到成果。
認真參與,自己也有了一些特別的台灣”第一”經驗,比如因環保事件被控告,是上法院次數最多的環保人士,包括推動選舉廣告物管理規範案、反對WiMAX靜坐絕食案、永揚案等;為推動廚餘回收,以自有小客車到社區學校回收廚餘量最多的大學教師;因永揚案,第一個被人以鐵棍毆打的女環保人士;創立台灣第一個電磁波公害防治協會;至今參加過最多次(20多次)環保署專家會議的環保人士;帶領義工自救會,致力撤銷台灣第一個環評通過已蓋好的開發案(永揚案),也是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的第一個女性會長等。
這些特殊「第一」的背後有許多辛酸故事,尤其永揚案的調查與抗爭過程更是困難重重,開過數百次記者會,到東山數百次田野調查,數百封公文往來,數十次訴訟、數十次專家會議,也花了很多錢,反永揚案辛苦達8年之久,沒有奉獻的心絕對是很難堅持持續的。
身為女性參與社運環保,近20年來身體力行,深感有做就有希望,相信更多女性力量一起來發揮,台灣一定會更好。
「本文於2012年3月10日於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舉辦之「台灣女性環境運動的軌跡與契機」論壇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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