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椒華 20180521
20180521高雄蓮池國際會館記者會 |
為什麼要求停止高屏空污總量管制計畫,理由如下:
一、環保署堅持不刪除空汙法第9條,第一項:「前條第三項新設或變更之固定污染源,應自下列來源取得供抵換污染物增量之排放量,第三款: 「改善交通工具使用方式、收購舊車或其他方式自移動污染源減少之排放量」。故5/22日立法院通過後,「高屏空污總量管制計畫」如果進入第二期,就需依照空汙法第9條執行移污減量給固污。
二、為何環保署堅持 不刪除空汙法第9條,第一項第三款,因為之前環保署所舉辦空汙法修法公聽會,要求刪除第9條第的聲音太小。(環保署宣稱反對是少數)
三、如果不刪除空汙法第9條,第一項第三款,實施「高屏空污總量管制計畫」就成為護航固定汙染源增加的推手。
四、其他縣市不實施「空污總量管制計畫」,採取其他減污方式,要求特定汙染源減量,改用清潔燃料,減量工具多多!
假如立法院本會期仍通過空汙法第9條,第一項第三款,唯有要求停止「高屏空污總量管制計畫」,因為其就是假減量,真擴廠的計畫!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433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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