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救林園、大林蒲、邦坑、鳳鼻頭居民 --反對「高屏空污總量管制計畫」

救救林園、大林蒲、邦坑、鳳鼻頭居民
--反對「高屏空污總量管制計畫」 20180520 陳椒華
中油藉「高屏空污總量管制計畫」擴張新四輕


環保署104~107年實施「高屏空污總量管制計畫」第一期,規劃與遊戲規則主要依照100年所訂的認可準則與抵減交易辦法,訂定"認可量"與扣除5%的"目標年量"。由於廠商選擇有利的認可量,其主要是許可量的7、8成,導致認可量幾乎是申報量的二倍,被環團罵翻。

環團要求認可量應以實際量計算,幾次修正,環保署願意於第二期程,以近三年的申報量平均當作認可量,不過,爭議仍大,如關廠的量可交易,以及移污減量可給固污。

目前正值關鍵時刻,因為環保署要藉由推動「高屏空污總量管制計畫」,遂行配合行政院的產業政策。由4月底公告的「全國國土計畫」的公聽草案,國發會已核定要在大林蒲繼續推動填海造地的大南星計畫,廣達171公頃,作為油槽石化基地。政府要在大林蒲發展石化專區、循環石化專區,北高雄的石化業要南移大林蒲鳳鼻頭已是核定計畫。

很遺憾地,在行政院已核定林園、大林蒲、邦坑、鳳鼻頭要繼續發展石化煉油等循環產業,而在環保署怠忽職守不願意修訂法規,不要求應評定既有與增量之致癌風險下,全然不顧此區域已怨聲載道、罹癌死亡者已遠高於全高雄及全國平均,環團多次遊行要求下,經濟部也不願停止中鋼濕式煉焦爐,高雄市政府更不敢訂定停燒生煤的自治條例(台中市已定),而且,在高雄環保局減污消極下,霸凌的「高屏空污總量管制計畫」及空污法第九條通過後,此區域將永劫難復!

105年中油買高雄中美和,也得到關廠的量,加上訴願中的中油五輕關廠的量,都是中油想藉以在高雄擴廠(新四輕)的抵減交易量。但是,因為認可量改為實際申報量後,可據以擴廠就沒量(環保署說的),所以環保署就提出以移污減量給固污作法,而且遊說民間代表支持。

我覺得在空污嚴重區,未有效減量前,不應該談交易,在重災區,沒有空污減量至可接受程度,再增量無異是傷口上灑鹽,不應實施「高屏空污總量管制計畫」,我認為:

一、重污染區,移污不能減量給固污,高雄林園、臨海工業區的致癌風險已達萬分之一,固污不能再增。

二、政府無能,無法要求固污減量,環保署以實施「高屏空污總量管制計畫」並製造移污給固污的五鬼搬運法,此舉無異是殺人做法。

三、空污嚴重區域如林園、臨海工業區的大林蒲、邦坑、鳳鼻頭,固污只能一直減,不能增,尤其林園的致癌死亡率幾乎全國之冠,公衛博士出身的李應元署長豈能漠視!

四、環保署說固污減不下來,等於宣告燃煤、中鋼濕式煉焦爐等高空污排放源減不下來,而為護航林園、小港工廠開發,只得鴨霸通過空污法第九條及繼續實施「高屏空污總量管制計畫」,根本本末倒置!

五、我認為「高屏空污總量管制計畫」民間NGO代表(地球公民基金會、美濃愛鄉協會、高雄鳥會等團體代表),應審慎評估環保署現階段實施「高屏空污總量管制計畫」,被質疑是假減量真擴廠的作法,一旦實施下去,林園新四輕擴廠將可輕易達陣,小港曄陽案也可輕易設廠,大南星障礙將去除,林園人、大林蒲、邦坑、鳳鼻頭人將先身受其害,請民間代表不能支持實施。

六、政府應考量林園、小港的健康風險評估及流行病學研究,皆顯現危害已很嚴重,環保署不應藉由空污法第九條及實施「高屏空污總量管制計畫」,增加固污並加重害林園、臨海工業區鄰近居民的健康危害!

七、環保署應積極管制污染及訂定"既有"加"新增"污染量的健康風險評估法規。,而非汲汲營營於移污轉固污及實施「高屏空污總量管制計畫」。

移污當然應減量,高雄市環保局也可效法台中市,訂定生煤管制自治條例,中鋼也應停止濕式煉焦爐運轉,然而,環保署竟說固污減量已無空間,這是何等消極,而為污染找量,環保署卻又積極推動移污給固污,這是環保署該有的作為嗎?

101年高雄各區癌症死亡情形


消減量差額-交易量

看過103年臨海工業區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的人,應該看過p2-16的表,該表中數字顯示101年全高雄癌症死亡人數,每十萬人有143.5人,而林園區是200人,林園死於心臟血管疾病、慢性肝硬化及肝病;慢性下呼吸道疾病等,每一項都遠高於全高雄市平均!

林園人受到詛咒? 林園人命不值? 實施"高屏空污總量管制計畫",林園人未蒙其利卻已將先受害!



1 意見:

Unknown 提到...

我們未設立擴廠致癌風險,就那麼高都高環保法規,我們區域能忍受嗎?聽到此訊息,聽到憤怒,政府執政己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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