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工業港及天然氣港環差會議 20180704


 觀塘工業港及天然氣港環差會議    
 1070704 陳椒華 

7月4日參加環保署召開之觀塘工業區(港)環差會議,提出意見如下:
一、               根據88年行政院核定函稿,並非正式公文(附件一),改經濟部審自己的工業港,不合法,我們要求觀塘工業港的審查應回歸內政部海管會審查,不能根據一個非正式公文的函示辦理。理由: 因為由工業局自己審,根本是球員兼裁判,易有弊端!

環評委員們

中油董事長戴謙

會議決議


二、               與藻礁生態息息相關的工業港施工造地計畫,由於中油(開發單位)所提供審查資料,許多為20多年前舊資料,也沒有考量藻礁等保育生物,也未依產業創新條例規定及造地施工法規(產業園區築堤填海造地施工管理計畫申請審查辦法第三、四、五、條等要求的法規提供資料,故應重新審查。

三、               要求經濟部工業局公開去年通過的觀塘工業港施工造地計畫報告書(未定稿),請提供審查版本,要求公開透明、上網公開資料、下次會議報告。

四、                一旦環差通過,就可能依照草率的造地施工計畫施工(相關審查意見如附件二),還可能引進爐渣填海(見造地施工計畫審查會議紀錄,有委員建議(如下),藻礁生態危矣!

五、台北港施工為何要15年,中油回答: 外廓防坡堤3590公尺+圍堤2700公尺: 6.5年造地:(70公頃): 2年;接收站建站: 6.5年。但是,觀塘工業港的防波堤4280公尺(北堤)+800公尺 海堤,而且一年施工不能超過半年,施工期限將比台北港更久。所以,應選擇台北港,並採國際標,相信時間會縮短許多。

六、經濟部官員請多做功課,觀塘工業港、工業區的行政瑕疵多多。不要只提要成立監督委員會。

七、將請監察院調查施工造地計畫書審查相關缺失。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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