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3環團質疑未申請整地就破壞白河水庫水源區水土保持,要求台南市政府應開罰

20240313白河水庫水源區現勘新聞稿

環團質疑未申請整地就破壞白河水庫水源區水土保持,要求台南市政府應開罰



日前監督施政聯盟、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及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等團體揭發台南市白河區關子嶺段94-1,94-2,89-45等地號有超過三公頃土地疑似不法開發,今天由台南市政府農業局召集地政局、水保局、水利署、農業部等單位來會勘,環團要求台南市政府應開罰並要求恢復原狀。

前立法委員也是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表示, 農曆年後接獲陳情,於今年2月25日來現勘,那時有多台大卡車正在農地及水源區大規模整地,沒有申請就大規模破壞水土,請台南市政府務必嚴格取締開罰。另外,3月10日邀請環團朋友來現勘,沒人相信這些大規模土石裸露是整地農牧種植,如此不遵守水土保持法,山坡地保育條例違法開發,台灣的山坡地保育都將不保。


台南環保聯盟黃安調表示:白河水庫是《特定水土保持區》,對水庫集水區之管理法有明定。依據水保法第16第一款規定:…以涵養水源、防治沖刷、崩塌地滑、防止洪水災害、淨化水質、維護自然生態為重點。第二款:…區內《禁止任何開發行為》。然但書為:攸關水質之重大建設、不涉及《一定規模以上》之地貌變更、及經《環境影響評估通過》之《自然遊憩區》、且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者。但是現勘地點,並無任何符合上述“但書”之規定,故其開發行為顯屬不法,所以市府應禁止其開發行為。


   市府對“裸露地”之認定:以地表《尚有草根》即符合不裸露之意涵;然裸露地的定義:《無綠色植被覆蓋》者,容易因乾燥,致《土壤團粒崩解》,且因《風蝕或水蝕作用》,極易產生大規模沖刷位移現象。故《無綠色植被覆蓋者》,即為《裸露地》意涵甚明。

   據2015,10/17,自由電子報的報導,市水利局監測結果:關子嶺《地質破碎》,因而決議《勿過度開發》。個人十分不解:市水利局為何出爾反爾,自己否決自己的政策與決定!


20240401【八會期全壘打⚾︎.ᐟ 再度獲評 #公督盟優秀立委】

 【八會期全壘打⚾︎.ᐟ 再度獲評 #公督盟優秀立委



昨天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公督盟)公布了第十屆最後一個會期的優秀立委評鑑。非常欣喜,我第 𝟖 度上榜,於立法院第十屆的 #所有會期皆獲評為優秀立委 💯
我很珍惜每個在立法院監督、為人民解決問題的機會。我在第十屆立法院 #發言次數名列前茅,只要有質詢的機會,我就會和國會同仁一起認真準備,並努力到場、努力趕場。
八個會期、數以百計的日子轉瞬即過,感謝公督盟,很高興我與團隊每一天的耕耘和累積,能再一次被認可。
如今我已離開立法院,雖然不再具有立委身份,但我會持續以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的身份,持續關心社會重大議題,用民間力量持續發聲。
再度感謝 #連續八會期獲獎 的肯定 ⚾︎.ᐟ

20240401中友集團破壞山坡地 危害白魚棲地


 【中友集團破壞山坡地 危害白魚棲地

居民怒籲停止開發 維護下游安全】🐟

今天監督施政盟結合立法委員陳昭姿、麥玉珍和多個環保團體一起協助當地居民到立法院抗議發聲,控訴財團無法無天,未經許可即擅自破壞超過 #37公頃山坡地,更有 #超過140公頃的三個開發案(度假村、旅館、休閒農場,開發單位:埔里農莊公司)箭在弦上!呼籲南投縣政府勒令中友集團停止開發,且在未釐清當地總體用水量並確保「永續出水量」前,不應草率核發水井水權。


❱❯ #在地里長林宥岑 秀出照片和蒐證影片,代表一新里民沈痛控訴表示,一新里集水區水源本就極其缺乏,中友百貨集團旅館、其周遭茶園及菜園所取用的地下水源,將 #影響下游用水權益,且 #台牛坑溪為全台最大二級保育類台灣白魚棲地,屆時旅館營運後是否能維持生態基流量、水生生物棲地環境,都是很大的問題。而開發案排放廢水,若僅符合放流水標準,仍將影響民生取用的溪水及地下水,應 #更嚴格限制排放水質標準。林里長強調,中友百貨集團在環評前即違法開挖山林、私設混凝土道路及河川蓄水設施,已影響區域用水安全,里民要如何相信其營運後仍能保證下游安全?林里長和里民一致認為中友集團違法開發情節重大,要求 #南投縣政府應強制拆除違法建物,並命中友集團 #兩年內不得申請開發


❱❯ 我表示,政府編列八年八千八百億前瞻計畫預算,其中2000多億用在水環境改善,很大部分用在河川清淤及水庫清淤,但其實只要 #山坡地避免超限開發,就不必浪費公帑清淤。我表示此案中友集團已大膽 #違法整地開路,令居民十分不安,南投縣政府不應護航,任其以切割環評方式分別申請三個開發案,應要求全部進行整體開發環評,才能完整評估並保障下游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關於抽取地下水的 #水權核可,針對南投縣政府已核可的 #非農用井應先停止適用,並立即進行包括居民用水在內的 #整體用水量評估,若因草率核可水權,造成未來下游居民用水發生危害或有任何意外,南投縣政府都要負最大責任。

❱❯ 立法委員陳昭姿表示,南投埔里一新社區復育珍貴稀有的保育類台灣白魚,是與農業部農村水保署、林業保育署、農糧署、台中農改場、生物多樣性研究所、南投縣政府合作,以及民間單位專家學者共同努力十餘年的成果,更創造「農村社區永續發展經營模式」,榮登聯合國「#里山倡議國際夥伴關係」的國際示範案例,如此「台灣之光」,如今面臨大規模開發破壞與威脅,可能使努力十餘年享譽國際的成果付之一炬。陳昭姿認為,林業署及生多所應積極研議公告 #台灣白魚重要棲息環境,依野保法針對 #一定區域內土地利用實施環評,嚴格把關,而農村水保署針對此案在山坡地違法開挖施工行為應積極督導南投縣政府依法裁罰。
❱❯ 立法委員麥玉珍表示,從中友集團在埔里的開發案,足見「南投縣政府各土地利用權責機關」違法荒謬的行徑。中友集團開發的區域位於南投縣國土計畫中劃定的 #農業發展地區第三類,根據《區域計畫法》的《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第三條規定,非都市土地申請開發區應符合 #縣市國土計畫,然而「南投縣政府相關土地利用機關」卻「原則同意」開發單位申請變更為「#遊憩用地」,這明顯是違法的行為。麥玉珍強烈譴責南投縣政府的 #違法行為,亦要求農業部審查業者是否有違反《水土保持法》,也要求內政部查明研議是否得撤銷南投縣政府「原則同意」的處分,並重新審查開發案。
❱❯ 台灣河溪網協會秘書長鄒明軒表示,中友集團在埔里的三大開發案總計一百多公頃,竟然以分割分批送水保與環評審查的手段 #玩弄開發規則、試圖欺瞞在地社區,甚至在開發許可審查通過前就先動工,根本不把法規及南投縣政府看在眼裡,然後再口口聲聲說照顧環境、照顧在地福祉,實在是惡質財團!目前已遭到台中市民發起 #抵制消費,認為消費所創造的財團獲利不應該用在違法且破壞山林的用途上!鄒明軒強調,史港溪及台牛坑溪為珍貴稀有保育類「#台灣副細鯽」(台灣白魚)的家,一新社區為保育及復育耗費許多心血,但卻因為財團違法開發山坡地、將溪流整形、破壞棲地,造成嚴重水土流失問題。期待縣府送檢調結果,並主動撤銷開發申請資格,不能讓惡質財團繼續巧令名目毀山林、滅野溪。
❱❯ 台灣生態學會理事王豫煌針對中友百貨集團的漂綠行為,訴求:
𝟭. 中友集團 #立即停止不當開發計畫,並復育已遭違法破壞的山坡地和台灣白魚棲地,誠懇與在地社區溝通討論保育、復育當地自然生態和符合在地永續發展的土地利用模式。
𝟮. 為防止企業漂綠行為,我們呼籲國內金融機構對於中友百貨集團的貸款融資計畫,以綠色金融行動和氣候/自然相關財務揭露倡議 (TCFD/TNFD),嚴格審查該集團開發計畫是否落實 #ESG,也呼籲國內評比企業ESG的媒體機構瞭解中友集團已違反ESG精神。
𝟯. 在中友集團未停止不當開發計畫,並復育當地環境之前,請大家一起 #抵制中友百貨,也呼籲與中友合作的企業支持責任消費行動,共同要求終止不當開發計畫。
❱❯ 荒野台中 荒野保護協會台中分會專員黃冠慈表示,埔里盆地近年來若逢降雨量不足的 #枯水期,已經有多處 #溪水斷流 的情形發生,台牛坑溪水源為當地居民生活及灌溉所需,是當地居民及生態融合的里山命脈,而開發單位的 #超深水井將抽取大量地下水 使用,嚴重損耗地下水資源,影響當地居民用水權益。黃冠慈進一步表示,取得水權,不代表用水量沒問題,開發單位的資料迴避科學量化的評估說明,開發及營運都可能造成水源枯竭,#環境影響調查及分析嚴重不足。主管機關、南投縣政府以及環評委員,應要求土地所有人、使用人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以了解整體大面積開發行為對環境之影響,並研擬具體環境永續管理策略。
⦿ 聲援團體: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穀笠合作社、南投水環境關懷聯盟、高雄市馬頭山自然人文協會、台灣公民參與協會 TCPA、@台灣西海岸保育聯盟、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台灣石虎保育協會、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台灣樹人會、財團法人新故鄉文教基金會
⦿ 記者會直播:https://fb.watch/raaL7HS4if/
#不當開發 #違法開挖 #生態迫害
#山坡地 #水源地 #里山
#台灣白魚 #台灣副細鯽
#史港溪 #台牛坑溪 #埔里
​【媒體報導】
[上下游] 中友集團在埔里山區違法施工,威脅台灣白魚與農業,居民、立委要求暫停開發
[聯合] 環團批南投埔里農莊開發破壞山坡地 危害台灣白魚棲地
[中央社] 里長指中友集團違法開發 農村水保署:加強衛星監測
[聯合報] 假永續真漂綠?環團控中友百貨違法開發侵台灣白魚棲地
[聯合報] 中友埔里農莊涉違法開發 南投重罰60萬駁回申請
[台灣好報] 已開挖37公頃超140公頃挫咧等!中友破壞山坡地危害白魚棲地居民怒
[自由時報] 台灣白魚棲地遭違法開發惹怒居民 業者拆除私設攔砂壩
[匯流] 立委控中友集團破壞山坡危白魚棲地 南投農業處:已開罰並全面停工

第十屆陳椒華立委重點問政成果

 第十屆陳椒華立委重點問政成果

問政數量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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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點議題

一、追查台南學甲爐碴案

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及同夥在臺南學甲多處農地、國有地及工業區土地不法掩埋爐碴,假藉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名,行掩埋爐碴廢棄之實。2020年8月起,多次召開記者會及辦理現勘,卻遭郭再欽以濫訴方式提告妨害名譽,所幸法院明察秋毫,認定此為可受公評之事而遭駁回。

2022年12月,台南地檢署起訴郭再欽等人違反廢清法,且不法利得高達21.6億元。目前學甲工業區埋爐碴土地已陸續遭市府要求清除,但國有地和廠房下的爐碴仍未處理,且郭再欽仍大言不慚並未認錯。


二、阻止清泉崗產業園區不當開發

台中清泉崗產業園區開發案預定位址在清泉崗機場附近,涉嫌危及國安、環評.問題重重,包括未經軍方先審、地下水權造假、市府護航、影響大肚山環頸雉生態等,多次召開記者會揭露此不當開發案問題與辦理現勘,並提告開發單位環評涉嫌偽造文書不實,在多月持續緊追下,最後該案未於期限內補件而遭市府退件(開發計畫及環評),暫時阻止此大肚山上之開發危機。

三、撤銷苗栗坤輿掩埋場案

位於苗栗縣造橋鄉的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案,二十餘年前以規避環評的方式取得興辦許可,蓋好掩埋場後停工多年,復於2020年死灰復燃試運轉,引發村民埋鍋造飯堅持抗爭反對,多次協助自救會召開記者會,向監察院、廉政署和苗栗地檢署等陳情及提告。經查坤輿的興辦事業計畫範圍並未納入聯外道路及辦公室、洗車場等場址面積,違反當年多項法令規定,但中央及地方卻不撤銷處理,期間甚至發生二次嚴重的黑衣人暴力事件。

環保署於2021年修正《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原本擬針對未取取得操作許可證的舊掩埋場案增訂落日條款為二年,在堅持為村民爭取減少抗爭時間下,成功將落日條款縮短為一年,因此坤輿案的興辦許可在2022年9月依法失效,未來如欲重啟必須經過環評審查,自救會終於結束一年多在坤輿門口抗爭的辛苦歲月。


四、執政黨護航NCC包庇鏡電視

2022年9月27日,在立院總質詢時首度揭露鏡電視創辦人裴偉2021年與股東對話的錄音檔,內容包含對執政黨高層施壓通過鏡電視執照後,裴偉的說法反覆,在數次質疑並提出相關證據後又持續神隱。

持續追蹤鏡電視案一年多,屢次召開記者會,質疑裴偉從何得知NCC內部會議內容。依照NCC《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申設評鑑換照諮詢會議審議規則》規定,會議內容應屬保密事項,裴偉竟得知會議沒有投票,NCC內部有人違法洩密,追問NCC是否徹查並移送檢調偵辦。

鏡電視爭議不斷,NCC作為主管機關卻未盡詳細審查責任,質疑府院介入鏡電視審查,主委陳耀祥執意放水,護航鏡電視,最終通過。後來我至北檢提出告發鏡電視股東涉嫌不實切結,請檢方調查偵辦。


五、查辦農地違法超商

近年便利商店在郊區愈開愈多,不少位於農地違法營業,甚至占用國有地,為此召開多次記者會,揭露此不當現況後,迫使中央及地方相關單位清查轄內違法農地超商,發現全國各縣市共有高達千家超商門市涉嫌違法在農地營業,違反農地農用,要求內政部加強監督地方政府執法,對農地違規使用應開罰及要求恢復原狀,也呼籲超商要落實企業社會責任,勿違法在農地上開設門市。除要求查處開罰並列管外,同時請經濟部商業司及地方政府要求四大超商於新設門市時,應提出可合法營業之土地使用分區,方得同意登記,勿縱容業者帶頭違法破壞珍貴農地,及違反使用分區違法營業。


六、推動礦業法修法

在過去威權時代,礦業是特許產業,除了缺乏相關的環境影響評估之外,也不需要獲得受到採礦影響的原住民社區同意,礦業權幾乎是無條件可以展延,所以很多環保團體稱之為霸王條款。

已故的齊柏林導演看見台灣紀錄片,讓國人有機會從空中俯瞰山林的開發、破壞情形,一時之間讓許多國人受到震撼與啟發。因而開創礦業法修法的民意基礎。雖然小英政府多次表態支持礦業法修法,然因礦業利益龐大,在上屆立法院已出委員會的礦業法最後無疾而終,因法案屆期不連續之故,在這一屆期一切重來。

時代力量支持礦業法修法,而我多年關注水資源與山坡地保育議題,更可體會原本的礦業法之規範過於寬鬆,時常地震與暴雨的台灣,須更重視山區的開發行為。因此從上任的第一會期就緊盯礦業法的進度。有機會參與總統出席的活動時,也會特意換上修改礦業法標語的T恤,提醒總統應重視承諾,推動礦業改革。

經過民間團體與朝野立委的努力,礦業法修法終於在2023年6月三讀通過,刪除了霸王條款,也立法明定應尊重原住民諮商同意權。讓多年扭曲的礦業監理機制得到校正,落實原住民權利轉型正義。某種程度也讓礦業有進步的法規所遵循,避免無謂的行政訴訟,增加礦業投資的風險。



七、致力氣候變遷因應法修法

全世界的科學家一直提出警訊,人類排放的溫室氣體所引起的極端氣候,已經造成人類社會與生態環境重大的損失,溫室氣體減量刻不容緩。過去在環保團體期間也曾在全國經濟會議中、產業大老前呼籲減少空氣污染和溫室氣體。但過去錯把減碳當成經濟發展絆腳石,所以溫管法修法延宕多年,更不用說能源稅的推動。

台灣地狹人稠,多地震颱風,時常有嚴重的土石流危害、也常遇到乾旱的問題,我們應比其他國家更積極減碳。但在老舊的經濟發展思維下,減碳工作相當緩慢,且政府有時也會推出高排碳的開發案,如之前的台塑煉鋼、國光石化等。上一個版本的溫管法在巴黎協議前通過、這一個版本的氣候變遷因應法在歐盟實施碳邊境調整機制前通過,基本上都是為了國際壓力才積極修法,會錯過開創減碳經濟的機會。

因此,氣候變遷因應法是我主要推動的法案,也提出自己的修法版本。最後氣候變遷因應法三讀,給予政府課徵碳費的法源依據,避免廠商產品銷售到歐盟之後,再被課徵相關的碳稅、費。也特別明訂各部會的減碳業務,避免各部會把減碳的責任丟給環保部門。對於碳費的使用,也加入公正轉型的概念,用以照顧容易受到極端氣候威脅,又受到國土保育限制或是能源弱勢的民眾,讓污染者繳交的碳費可公平的加惠這些受到影響的國民。

氣候法在朝野的共識下,在2023年1月三讀通過,希望能促進各部會積極減碳。許多專家學者認為碳稅比碳費更能促進社會減碳意願,若整合各項稅制,以國民食衣住行育樂的二氧化碳來計稅,可讓減碳者減稅,增加國民減碳誘因會更好。


八、推動小型露營場應納管

露營近年漸成為國人主要休閒活動之一,但目前仍有8成露營場尚未合法,位於山坡地者更有潛在土石災難風險。2021年7月一場討論修法以納管並輔導露營場合法的機關研商會議,擬讓一公頃以下露營場在農牧用地上經營得「免經許可」,非常不妥,形同「就地合法」,無從掌握農牧用地上興建營位設施、衛生設施及管理室等固定設施是否有過度整地開發情況,不僅無助於既有失控情形,甚至讓原本違法行為合法化,而導致變本加厲。因此極力爭取應「須經許可」,且涉及農牧用地使用、建物、水土保持、汙水排放等皆須進行審查,獲得許可才能設置。經過一年努力,2022年7月20日公告的《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六條附表一確認為「須經許可」,盼能以此引導露營產業,往消費者安全及環境永續的方向發展。


九、為動保立下里程碑

親近動物是人類本性,但透過動物展演營利卻易忽略動物福利,因此任內和動保團體一起關注動物展演問題,以六福村死了長頸鹿布丁妹後擬再申請進口三隻長頸鹿案,成功促成主管進口動物的林務局及主管展演動物的畜牧處首度聯合審查,並因飼養問題未能改善而駁回申請進口案,也以六福村老虎餵食秀函詢農委會,獲得「保育類動物不得進行表演及與人互動」之函釋,為提升展演動物之福利立下兩個重要里程碑。

當動物被當作展演娛樂時,牠們的生命權與動物福利被嚴重剝奪。透過關心Xpark、頑皮世界、六福村等案,提醒農業部盡督導之責,以落實並進一步修正《動物展演管理法》。


十、監督行政院各部會組改

台灣國土面積小,天然資源有限,又常有地震、颱風,在921大地震之後、又遇到桃芝納莉敏督利風災,社會檢討整個環境管理工作不能事權分散,因此從陳水扁前總統時代開始推動環境資源部的組織法,就是希望森保、水保與環保業務可以整合,因此我也提出環境資源部組織法草案版本。 

然而非常遺憾,雖然小英政府前期的李應元前署長有努力想要維持過去的理想,促成一個整合性的環境資源部,還是無法克服各部會本位主義的問題,最後環境資源部變成環境部,僅是環保署就地升格。而多年期待的國土復育與水資源保育工作一條鞭,也無法實現。 在政府無心改革的現況下,我依然盡力爭取對台灣國土保育有利的條件,在爭取集水區及流域整合管理單位上,共開了4場記者會,2場公聽會,邀請諸多環保團體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審計部、經濟部、內政部營建署、農委會、國發會、環保署、原民會、交通部及各地方政府等共同討論與協調折衝,仍爭取不到的情況,只好提出附帶決議,主張應該要補足集水區與流域的稽查人力,確保不會有違法的開發,影響水土保持與國人的水質。

也要求行政院應要提出有效的流域保育治理整合平台,增加足夠的稽查人力,嚴格推動集水區與流域的執法與水質監測,為台灣保育珍貴水資源,這樣的主張也感謝人事行政總處協助整合,目前已準備開始試行於曾文水庫流域。另原本應進入環資部的地調所,竟然跟礦務局整併,完全忽略地震頻繁的台灣,應首重地質科學基礎調查,相當不合理,也爭取中心名稱應把地質調查放在前面,避免業務被稀釋,經多次努力,最後組織法中確定為「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 

政府組織再造攸關政府施政效率,遺憾期待多年的組改幾乎就是各單位原地升格,完全沒有整合,但我仍堅持盡力爭取對台灣永續發展有幫助的方向。


十一、爭取生態廊道護陸蟹過馬路 


墾丁國家公園香蕉灣到砂島段,是台灣唯一原始熱帶海岸林,為全世界陸蟹多樣性最高的地區之一,陸蟹正是墾丁國家公園海域與陸域生態系的重要指標。



然台26線切割熱帶海岸林與陸蟹棲地,造成大量陸蟹下海產卵季節遭受路殺,而改善路殺問題討論多年,仍未達保育成效。

經環團陳情,我在交通委員會期間,自2022年5月開始關注此議題,透過記者會、協調會等邀請公路總局、國家公園、專家學者和民間團體一起研討,並舉辦交委會現勘,推動在地社區工作坊討論試驗性廊道設計原則,公路總局終於2022年11月提出六千萬預算進行廊道工程,趕於2023年陸蟹降海產卵前6月完工。


十二、再生醫療法修法爭議

為完善細胞治療相關法規,行政院提出《再生醫療法》與《再生醫療試劑條例》,稱為再生醫療雙法,然而在立法院審查過程中,針對異體、異種以及未成年人捐贈細胞的倫理爭議仍待釐清,為此召開多次記者會,強調再生醫療法的立意良善,但將動物的細胞打入人體是否安全並未有足夠的實證研究,存在風險,必須避免國人成為白老鼠;而若開放胎兒、無行為能力與限制行為能力者,只要取得監護人與法定代理人的書面同意就能捐贈細胞,這也罔顧未成年人的權利。因此在爭議釐清前,我與時代力量黨團拒簽協商結論,因此再生醫療雙法擱置,然後來執政黨亦未排審,需待新一屆立委把關。 


十三、居住正義平均地權條例

為了矯正建商囤房、遏止炒房歪風,活化不動產健康交易,呼籲政府應課徵囤房稅,讓多戶房屋持有者會因成本和租稅考量,把房屋釋出到居住市場,如此才能增加供給而減低租金。同時主張政府應多蓋或購買現有空屋作為社會住宅以改善租金可能增加問題。

高房價與長工時導致台灣的少子化問題,少子化嚴重影響我國的經濟、社福,追求居住正義,讓國人可以安心成家是國家應要努力的。時代力量提出多項的居住正義法案,其中平均地權條例與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終於在2023年1月三讀通過,可為我國的居住正義打下一個基礎。


十四、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立法

台灣交通環境遭外媒形容是「行人地獄」,據2022 年道安事故統計共發生37萬5632件交通事故,造成 3085人死亡、49萬8887人受傷,三項數據皆創下10年新高,造成約6300億元的社會成本損失。我國近十年事故及受傷率持續增加,證實交通環境明顯退步。種種數據資料及交通事故新聞,在在提醒國人每天都處於「交通戰爭」中。

在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的立法中,將「交通安全零死亡」入法外,亦納入人本交通、傷害最低、公共運輸優先、緊急車輛可通行、無障礙設計以及道路公共使用之六大原則,以建立「以人為本」之安全用路環境及文化。

有鑑於我國道路主管機關權責分散、破碎,交通部門負責標線號誌劃設,道路規劃由工務部門掌管,且各地方政府常各自為政,導致各縣市道路工程及標線劃設存在不一致的狀況;再者,道路權責分破碎化易致溝通、設計、政策規劃、政策推動上的障礙,為確保用路環境能符合實際使用需求,以及利於課責,我也特別要求在說明欄位中明訂權責機關,避免產生三不管地帶,去除各地各自為政的狀況。

為提高學童行之安全,除了「改善交通設施」外,「交通安全教育」亦是關鍵,我提出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及交通部,應參照他國交通安全教育之授課經驗,共同研擬交通安全教育課程時數之制定,另建立交通安全教育人員之教學資格及協力單位人才庫,並鼓勵各大專院校開設交通安全通識課程,以提升國民道路交通安全知能。


十五、護樹

我一上任即接獲民眾反映不斷有樹木遭不當斷頭修剪,在都市熱島效應及空污惡化的現在更應正視樹木之重要性,因此我舉辦公聽會及數場協調會邀請專家學者、民間團體與林務局進行溝通,兩年後在公部門與產業界也達成共識之下,林務局推出「景觀樹木修剪作業指引」,以納入契約方式引導公部門提升樹木修剪之專業與品質。

另,校園樹木遭不當修剪或因設置光電設施而遭破壞情形亦層出不窮,除了舉辦記者會要求校方及教育部正視之外,我亦透過預算提案,建立教育部補助各校設置光電設施應避免傷及既有樹木之機制,並建立校方對待樹木之正確觀念,以強調校樹為校園「生命教育」之最佳寫照。



要求農委會修訂《農發條例施行細則》2-1 條,明訂「農業用地為從事農業使用而有填土需要者,其填土物質應為適合種植農作物之土壤」,且不得將營建剩餘土方及廢棄物等填埋於農地魚塭。


保護農地安全 (2022~迄今)

保護農地安全

近年便利商店在郊區愈開愈多,不少位於農地違法營業,甚至占用國有地,為此陳椒華委員特召開多次記者會,揭露此不當現況後,迫使中央及地方相關單位清查轄內違法農地超商,發現全國各縣市共有高達千家超商門市涉嫌違法在農地營業,違反農地農用,要求內政部加強監督地方政府執法,對農地違規使用應開罰及要求恢復原狀,也呼籲超商要落實企業社會責任,勿違法在農地上開設門市。除要求查處開罰並列管外,同時請經濟部商業司及地方政府要求四大超商於新設門市時,應提出可合法營業之土地使用分區,方得同意登記,勿縱容業者帶頭違法破壞珍貴農地,及違反使用分區違法營業。

 

                   

                                                    反對農地違法超商記者會

           20220216農地超商記者會

今天我和 @看守台灣協會謝和霖秘書長與政大地政系徐世榮教授,針對農地超商問題召開記者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主任吳慧君也在北斗農地超商前視訊與會,凸顯檢舉無效、地方政府縱容違法農地超商持續營業的現況🤦


👉農地農用不能只是口號!依法行政裁處不能等

除了違法使用農地的超商,許多農地遭濫倒廢棄物、廢土,違法蓋工廠、砂石場、賣場商店,甚至開發為產業園區,台灣有限的農林漁牧用地正在被蠶食鯨吞!


透過內政部國土測繪雲查詢發現,僅台中市、彰化縣與台南市等三縣市即有超過150家便利商店蓋在農地上,若清查全國各縣市,數量恐怕會更多。這些有廁所、停車場的豪華超商,分別位於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或都市計畫區的農業區內,其中又以特農區居多。


違章工廠和違法超商蓋在農地上,想必係因土地成本低廉,也有稅負上的優勢。我也要求財政部賦稅署研擬相關修法,以落實稅務的公平正義,並請中央和地方主管機關應清查各縣市違法使用農地的商家或工廠,並落實執法,在維護 #農地安全 和 #農地農用 的前提下,輔導合法化。否則,應依法究責裁罰,勒令回復原狀。


👉違法使用農地,經檢舉仍紋風不動、屹立不搖

吳慧君主任表示,2020年初收到民眾檢舉農地要蓋超商,且該地屬於北斗都市計畫的農業區,現場勘查確實正在興建建物,協助發文檢舉並在2020年9月25日收到彰化縣政府回文表示該地「已裁處為違章建築在案」。沒想到,建物仍持續施工並完工,且有統一超商營業中,被裁處為違章建築居然可以繼續違法營業,這是政府縱容農地超商違法存在的事證。


不管是違反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土地不符規定使用,都可連續裁罰且要求限期改善,執法單位疑似都只裁罰一次就不了了之,只是增加不肖業者微不足道的營運成本,就像付保護費一樣,根本把守法民眾當笨蛋,變相鼓勵違法!呼籲政府應落實執法,沒有改善就要連續裁罰,也應依照目前查處農地工廠的方式,進行斷水斷電,才能有效杜絕農地違建。


💡針對農地違法使用問題,我們有三項訴求: 

1️中央及地方之農業、地政及營建、都發單位應確實執法,要求農地超商合法變更使用或停業拆除違章。

2️稅務機關應追查農地超商是否逃漏稅,並研議對土地違法使用營業者應加重稅賦。

3️超商總公司應有明確政策:不可違反農業及地政法規,明文規定直營店或加盟店不得在農地興建門市及營業。


徹查農地超商,秉公依法處理,輔導違法商家,杜絕土地違法使用,落實公平正義!


 

新聞稿20220316

           中彰南農地超商違法佔用國有地 

中央及地方速依法處理並限期改善 

 

立法委員陳椒華二月揭發四大超商在農地違法營業,並舉報台中、彰化、台南151家農地超商,今再偕同服務處公布中彰南11家農地超商佔用國有地,要求地方政府儘速依法裁處,請國有地管理單位勒令不法門市限期騰空返還土地,並追究竊占國土責任,同時呼籲萊爾富、全家和7-11總公司嚴格自審加盟店和自營店土地使用是否合法,自行要求改善,勿再違法。


陳椒華委員表示,國產署據其國會辦公室舉報的中彰南農地違章超商資料,查對出11家門市涉及占用國有地,占用面積為50~284平方公尺!七家位於彰化,台中和台南各二家,其中以萊爾富六家門市占用國有地筆數最多,全家便利商店有三家,7-11則是二家(詳見附表),占用面積最大的是台南佳里的萊爾富奇佳店。陳椒華強調,知名超商放任門市竊佔國土、違法在農地上營業,是非常糟糕的示範,質問難道大公司連最基本的守法都做不到嗎?這些掛著知名超商招牌的門市長年違法占用國有地,又違法使用農地,難道總公司沒責任嗎?


陳椒華指出,日前質詢農委會關於農地超商問題時,陳吉仲主委答詢表示105年520之後農地上非農業容許的設施,包括超商都應立刻斷水斷電,才能嚇阻在農地上興建這樣的設施。這次佔用國有地的農地超商中,至少有一家台中神岡萊爾富大三元門市是1050520之後設立的,屬於應立即斷水斷電的,陳椒華呼籲經濟部和台中市政府要鐵腕執法!

 

據經濟部商業司資料顯示,部分違法超商設立時間超過十年,最久是94年設立的,將近17年前。凸顯國有地管理單位長期渾然不知國土遭竊占?中央和地方政府主管機關在睡覺?縱容農地違法使用,只有稅捐機關最認真追地價稅、房屋稅和營業稅、營所稅。面對這些跟農地工廠一樣違法長出來的超商,陳椒華提出五項訴求:

  1. 違法門市業者儘速於期限內騰空返還國有土地

  2. 國產署、農水署、經濟部等應對行為人及總公司提起竊佔國土之告訴,以遏止類似情況再發生

  3. 地方政府應儘速依法裁處(包括裁罰及要求土地回復原狀)

  4. 經濟部商業司應撤銷違法門市之公司登記

  5. 萊爾富、全家及7-11總公司新設門市應自審土地使用是否合法


時代力量彰化員林區主任鄭宇焱表示,這批佔用國有地的農地超商中,以彰化的家數為最多,共有七家占用國產署、農水署和經濟部的國有地,呼籲彰化縣政府鐵腕執法,莫再縱容違法超商竊佔國土和違法使用農地營業。而彰化七家占用國有地的超商中,萊爾富就佔了四家,呼籲四大超商在展店時應特別注意土地使用分區是否合法。


鄭宇焱強調,農地超商問題凸顯出無論是中央政府抑或是地方政府,在農地管理上的鬆散及放水行為。過去,政府總是會以歷史共業為理由,來放縱農地違建,造成大量的農地污染問題。現在,連近幾年新建成的農地超商,都可以恣意妄為的蓋在寶貴的農地上,顯然並不是歷史共業四個字就能帶過。讓人不禁想問:政府宣示要保護農地的決心在哪?是否刻意放水讓農地違建通過?


時代力量台中潭雅神區主任鄭勁節表示,經由陳椒華委員的調查與揭露,發現台中市有近百家連鎖超商蓋在農業用地上,違法使用農地營業。國產署查對資料後,確認台中有兩間門市違法佔用國有土地,其中一間就在神岡。鄭勁節實地到現場查看,除了確認其營業事實外,更發現侵佔國有地的業者竟還在停車區旁豎立「私人場地」、「非購物停車每日酌收2000元」告示牌,行徑誇張且諷刺。


鄭勁節強調,台中無視土地使用分區,違法使用農地的連鎖超商數量之多,顯見台中市政府長期未善盡職責,縱容業者違法營業。然而,違法使用農地,除了加速農地的流失,傷害環境、危及台灣糧食安全,更是對合法業者的不公平競爭,破壞人民對政治法律制度的信任。鄭勁節呼籲盧市府對此應拿出作為,依法裁處,並要求業者限期回復原狀,勿讓台中淪為法外之地。


立委陳椒華台南服務處主任李冠霖透過視訊表示,農地違規使用層出不窮,從農地工廠到農地超商,足見政府執法的力道並不夠強力,業者才會有恃無恐鑽漏洞。請臺南市政府盡速依區域計畫法開罰,並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如再不改善,應主動移送臺南地檢署報請檢察官依區域計畫法第二十二條之不依限恢復土地原狀罪偵辦。


照片:






媒體報導:

#政治 立委揭11超商門市占用國有地 國產署:限期改善_中央社


#時事 違章超商霸佔農地又佔國有地,立委籲應全國清查 國產署:限期騰空_上下游


#政治 農地違法超商數百家 時力再爆知名超商門市占用國有地_聯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