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扁政府資源回收(西元2004)

本文刊載於台灣日報
支持扁政府資源回收

陳椒華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會長 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副教授

為減少垃圾焚化二次污染,落實垃圾減量資源回收益形重要。扁政府團隊未來四年如果積極發展非焚化垃圾之資源再利用,落實相關「綠色產業」施政方針,相信將是綠色執政可以向國人提出之漂亮成績。本月12日,環保團體面見游錫堃院長,提出要求行政院應落實陳總統「到2008年,全國資源回收率達50%以上」承諾,增加編列94年度資源回收再利用預算,預算比例應佔總垃圾處理費用一半以上。當天游院長也肯定環保團體訴求,要求環保署應具體規劃回應。

拒絕焚化加強資源回收
經環保團體大力提議與立法院永續會多年奔走努力下,日前已得到政府正面呼應,原本預定規劃興建之澎湖、花蓮及南投等縣市之三座焚化爐已宣佈停建,然而在拒絕焚化政策之外,其實政府更要積極端出資源回收配套實施策略,包括興建垃圾分選場、規劃廚餘回收再利用體系、提昇資源回收率與創造就業機會。依目前國內已實施廚餘回收卓越鄉鎮市實例,包括台中縣石崗鄉、豐原市、霧峰鄉或台東市等,因落實執行資源回收與廚餘回收,所達成資源回收率已超過50%。所以,拒絕焚化政策與相對落實資源回收配套應同時規劃,增加預算編列與提出執行策略,扁政府才有機會於未來四年有效達成資源回收率達50%以上之目標。

推動零廢棄示範縣市
在環保團體親自向游院長提出要求增加資源回收預算編列後,行政院也於數日內,由林盛豐政務委員召開跨部會的廚餘回收再利用推動規劃討論,會中提出方案有:由環保署提出具體規劃,優先選擇澎湖、花蓮、南投、台南縣及台南市,或是其他有高度推動資源回收意願之縣市,規劃執行配套策略,發展成為零廢棄示範。如此一來,台灣的資源回收執行策略將更具前瞻與積極目標,也將更有機會在扁政府未來四年任內,達成陳總統對環保團體的承諾,於2008年,全國資源回收率達50%以上。

支持扁政府資源回收
繼向游院長提出因應72水災,行政院應拿出魄力,確實貫徹災後國土保安執行與自然復育計畫後,環保團體也樂意結合相關專業與實務經驗,再串連全國NGOs,全面協助政府推動資源回收。惟有積極正面發展資源回收綠色產業,提高資源回收比例,台灣才得以擺脫高比例垃圾焚化惡夢,才有機會邁向永續發展。

我們支持扁政府團隊推動資源回收,也呼籲全民一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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