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非核永續的能源政策
陳椒華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會長 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副教授
針對政府於6月20、21日召開2005「全國能源會議」,對我國未來能源政策及因應京都議定書生效提出策略。環保團體也特於月前舉辦民間能源會議,邀集環保團體、學者專家、企業界人士、立法委員、政府官員等,共同討論非核永續之能源政策,說明如下:
環保團體反對以核能解決溫室效應,理由包括:
(一)、核能是不永續的,使用核能亦是消耗核燃料,所製造核廢料愈來愈多,亦會間接排放大量的溫室氣體,同時因為廢熱的大量排出,更加惡化溫室效應及氣候變遷;
(二)、如果延長核電機組的運轉年限,將因為設備元件的劣化,造成故障、龜裂、腐蝕等異常事件的發生,增加重大災變事故的危險;
(三)、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正確做法是節約用電、提高能源效率、及發展再生能源,而非增設核能電廠或延長運轉年限。另外,由於核四興建弊端重重,加上開發單位經濟部及台電等已遭到監察院糾舉,未來任何核四機組追加預算皆涉及違法,因此絕不適合列入全國能源會議決議成為我國未來能源政策推動重點。
為有效抑制溫室氣體排放,環保團體反對不當繼續發展高溫室氣體排放產業,如石化與鋼鐵業。由於經濟部表示要配合京都議定書生效進行二氧化碳減量,未來二十年預計進行二氧化碳減量達一.七億噸(170百萬公噸),但經濟部卻又繼續推動高二氧化碳排放、高污染及高耗水產業,包括八輕、台塑煉鋼、中龍煉鋼、六輕擴廠等產業,而且未來二十年之二氧化碳排放量高達431百萬公噸。依經濟部所規劃之新增二氧化碳排放量遠超過其所要減量之二倍半,經濟部之減量策略似乎僅是騙局一場?
經濟部一味要發展高二氧化碳排放產業,未來五年所規劃之新增工業之二氧化碳排放量高達77百萬公噸,試問至2012年,如果二氧化碳排放量高居世界第二十二名之台灣被國際要求要依京都議定書附件一國家標準,二氧化碳排放應減至1990年水準再降5%,我們如何減量?經濟部應具體提出因應策略。
值「京都議定書」生效,期待2005全國能源會議召開,使我國產業與生活走向永續環保與健康,呼籲政府審慎面對,為國家永續生存,不應以發展核能作為二氧化碳解套的方式,更不應再繼續推動高污染、高耗水及高二氧化碳排放之八輕與煉鋼業。我們要非核及永續之能源政策。
0 意見: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