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7.7富駿掩埋場址現勘

  2016.7.7富駿掩埋場址現勘



昨天(7.6)到台南東山永揚場址現勘與量測地下水位,除了永揚場址有水池外(圖),鄰近出水點(自流水)(圖)仍然終年湧出。
富駿案雷同永揚案,有斷層、砂岩、地下水、自流水,只是範圍更大(3倍)、還有盲斷層、砂岩更大更多,除"非侷限地下水",更發現有"侷限(受壓)地下水",在場址高程約70m處。
 

7.4富駿案環評初審,在頻頻要求環評委員現勘後,7.7環評會議主席,成大環工系吳義林教授來現勘。吳教授說: 我是環工專業,不懂斷層,略懂地下水,趁颱風來前,先來看。


我告訴他(他也是永揚案環評委員),此地也有自流水(附圖)、場址有地下水(圖)、厚層砂岩(圖),比永揚場址還要多,務必請所有環評委員來現勘並要求撤案。






今天現勘後,我代表環團與自救會提出要求:
1. 由於富駿環評書至少有八處登載場址地表下30公尺內沒有地下水,涉偽造文書,依7月7日在環保局及富駿公司現勘結果,場址至少有三口井有地下水,包括 BH3,BH7及BH9,地下水位分別為地表下約14公尺、3.7公尺及4.8公尺;另外,富駿觀測井顯然並未依照環評書所登載設計內容設置,外觀沒有水 泥座,至於地下部份是否依照環評書所載內容設置,要求高雄地檢署調查。

2. 現勘富駿掩埋場區,有多處厚層砂岩(圖),且砂岩寬度、厚度、高度皆達數十公尺,此厚層砂岩區,富駿環評書完全隱瞞,涉不實登載。

3.要求召開專家會議,釐清斷層與地下水爭議。環團及自救會要求推薦專家參與審查,不同意環評會草率送外審,要求所有審查公開透明。

4.環保局環評委員欠缺地質、地下水專業,要求改善,要求專案審查會增加環團及自救會所推薦專家。

5. 要求高雄地檢署盡速現勘,富駿公司涉偽造場址地表下30公尺內沒有地下水及涉隱瞞場址掩埋區有厚層砂岩。

註: 環評制度要改: 地方環評不公開透明,掩埋場環評欠缺真正地質、地下水專業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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