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六輕監督會議 20191219

參加六輕監督會議  20191219




提出問題:
1、環保署應訂定自主減量查核法規,環保署督察總隊應有”自主減量查核計畫”,目前的自主承諾減量請六輕再說明清楚,請\提出專業完整報告。
2、環評監測井,如環評井2、3、4(如pD3-2,D3-3等頁資料),地下水污染物含蓋有重金屬及有機揮發物,顯示地下水已受到六輕廢水污染,請重視慢性毒物劑量造成的毒性反應。目前六輕訴訟中,督察總隊或六輕團隊不能以低於標準就沒事。請六輕提出改善策略。
3、108.11.14(補充報告),pG25,V901、V902、V932、V933、V934、T701、T702高溫氧化爐收集高溫處理,排放有機揮發物濃度為3ppm,不是0,這樣排放量是多少? 但是,六輕儲槽所有氧化爐的VOC排放申報都是0,請說明低報情形。
4、目前所有高溫氧化爐都應重新檢測汙染排放情形及排放量。
5. 六輕各廠環評量總合已超過環評限制總量,應下修為許可量或申報量,請具體說明,此已有違反環評結論。
6、空污季節,麥寮電廠及汽電共生廠應具體降載
7、針對六輕4.3、4.4、4.5、4.7環評承諾查核佐證,尤其有關空污承諾減量之佐證仍不清楚,沒有計算資料,也沒足夠明確完整佐證資料,請六輕具體交代說明。未查明前,環保署勿進行六輕任何環評審查。

8、重申如何評定申報量是否過高,應該以健康風險評估評定,總致癌風險應低於百萬分之一。六輕鄰近區域應持續進行流行病學調查。
9、針對台化108年4月7日的洩漏爆炸災害調查報告,請補充說明氯高的原因及如何改善? 其他各廠是否也有類似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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