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一個新的開始 - 談台南市選舉廣告物設置專區(西元1999)

 期待一個新的開始---談台南市選舉廣告物設置專區(西元1999)

 陳椒華    嘉南藥理學院副教授 台南環保聯盟常務理事

      如果再讓各種廣告物四處充斥街頭與違規放置各公有地,「台南市」要像「日本京都」般,還真是百分之二百不可能。

       根據廣告物管理辦法第八條記載:公園綠地、名勝古蹟以及會妨礙市容風景觀瞻,或是會妨礙公共及交通安全處所等地不得設置廣告物。未經申請許可或者會影響市容觀瞻的廣告物應立即拆除,而拆除與否相信與市府的施政決心及魄力有相當關係。尤其近年來每逢選舉期間,幾乎每位候選人皆拚死不費錢似地,大街小巷四處懸掛選舉旗幟與看板,甚至在公園綠地及古蹟處豎立大型看板。當各類型選舉廣告物張貼出來以後,市府再來執行拆除就要大費周章了;清潔隊員辛苦不談,甚至還面臨關說與施壓,市容殘碎不堪,市民受罪難過。

   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在去年立委選舉期間著手進行民眾對選舉廣告物設置的看法,在就競選旗幟、看板所造成的環保問題,對全市1,100位市民進行電話民意調查,其中1,063份為有效樣本,有效率為97%。對於「您贊成立委競選旗子與標語牌到處亂插嗎?」,90%的受訪者表示反對。而對於「您贊成立委競選旗子與標語牌只插在規定的位置上嗎?」,則有94%的受訪者表示贊成可見大多數民眾已不滿於選舉期間大街小巷佈滿選舉廣告物。
  
       今年三月二十七日台南市第一選區將要進行國大代表補選。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已向台南市政府提出一個『台南市第一選區國代補選「選舉廣告物」設置施行公約』。該公約提出「選舉廣告物設置專區」,訂定候選人准予擺放選舉旗幟與看板的專區,在專區內只能放置選舉旗幟(不得超過2x 5)或選舉看板(不得超過3x 6)選舉廣告物也不得置放於樹幹上,嚴禁張貼選舉廣告物或貼紙於道路兩旁之電線桿、變電箱、牆壁或騎樓樑柱上,規定放置時間之前或非在設置專區內所放置的選舉廣告物,市府權責單位將派員立即清除等。而根據廣告物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各省()政府得依廣告物管理辦法規定訂定各類廣告物管理細則,依此,台南市張燦鍙市長也允諾將盡力配合執行該施行公約。

     近日來,我們樂見台南市環保局及工務局等單位正嚴格執行各型違規廣告物的拆除,許多民眾也發覺馬路巷道裡不當的廣告招牌少了、市容整潔許多了。農曆春節過後,台南市第一選區國大代表補選作業也即將開始,競選活動勢將如火如荼展開。屆時環盟也將邀請各候選人來簽署「選舉廣告物」設置施行公約,候選人只能將選舉廣告物放置於專區內,有違者將立即被拆除。此次國代補選選舉廣告物放置於專區內可謂一典範模式,如果施行成功,往後的大小選舉也可以此模式適行。

    冀望台南市政府能嚴格執行其公權力,也希望候選人們共同配合,美麗、整潔與進步的城市需要大家共同營造。我們期待一個真正乾淨的選舉,也期待一個新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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