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椒華成立「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推動電磁輻射防護及立法(2005年 ~ 至今)

 

陳椒華成立「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推動電磁輻射防護及立法(2005 ~ 至今)

2004年陳椒華開始投入「反永揚垃圾掩埋場」,同一時間,她發現自己是電磁波受害者與敏感者,容易因電磁輻射而頭痛欲裂,對形同輻射屋的「家」感到恐懼。以三年時間調查後發現,全台各地有許多電磁波受害者,但台灣管制寬鬆,導致持續有人受害。調查過程,陳椒華深刻體會受害者因電磁輻射失去健康或失去親人的痛苦,使她毅然決定,除了努力化解自身痛苦,更不能置身事外,必須致力防止類似危害一再發生。[1] [8]

為了推動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與立法,陳椒華一方面邀請各團體支持,也結合受害者,於20083月成立「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並擔任首任理事長。同年10月出版《漫長苦行-對抗電磁輻射公害之路》一書,不僅紀錄陳椒華費時三年實地走訪、調查危害的經歷,詳實呈現台灣基地台、高壓電纜等造成癌症密集發生的情形,也希望提醒廣大民眾,應該嚴加預警防範電磁輻射。[1] 

不論極低頻電磁場或是射頻電磁輻射,均有造成人體危害的可能。尤其近年來已有研究指出,兩者均會破壞DNA,在某些暴露狀況下,會影響基因功能;而在低於目前所訂安全標準值的極低頻電磁場或射頻電磁輻射環境中,也會造成免疫系統反應、過敏反應、改變正常的免疫功能。其中,針對電磁輻射產生的敏感症狀,就是電磁輻射敏感症(Electrical HypersensitivityEHS),瑞典官方已經承認電磁輻射敏感症是一種病徵,約有2%5%的人口有此症狀。電磁輻射敏感症的症狀包括:耳鳴、皮膚疹、頭痛頭昏、眼睛灼熱、疲勞虛弱、關節肌肉疼痛、血液循環不佳、麻痺、臉腫脹、下腹收縮痛、心律不整、呼吸困難;同時,進一步還會引起心悸、偏頭痛、抽筋、中風、煩躁、沮喪、慌張、精神不集中,以及平衡感及內分泌失調、記憶力減退、淺眠、失眠或淋巴腫大。[64] 

1.13.1.1 高壓電纜危害

陳椒華自身案例 [1]
      自從陳椒華自家門前巷道在2004年埋設地下高壓電纜後,即使沒有感冒,也會經常頭痛,一旦遠離比較靠近巷子的客廳,症狀便隨之消失。200510月,陳椒華發現罹患乳房腫瘤,開刀取出,半年後又復發,再度動刀。累積豐富環境運動經驗的陳椒華,敏感地意識到罹患腫瘤的原因恐怕不單純,遂設法借到電磁輻射檢測器進行檢測。陳椒華經四處檢測才意外發現,原來自己長年居住在電磁輻射過高的環境中,不論是任職學校的座位旁,以及住家門前巷道地下1公尺處,皆裝設多條高壓電纜。為了促使高壓電纜遠離住家遷至他處,自200511月起陳椒華分別於住家巷內舉辦記者會、在市議會舉辦公聽會,乃至於成立自救會。

桃園楊梅

     
桃園楊梅鎮的金德露底下,在當地居民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埋設了1216萬伏特、長約2公里的高壓電纜,使楊梅許多住宅內電磁輻射強度超過20mG(毫高斯),居民在高劑量電磁輻射的影響下,頭痛、耳鳴、噁心、心神不寧、無法入睡等現象紛紛出現,當地居民立即組織「楊梅鎮反地下超高壓電纜自救會」,並與台灣環盟取得連繫,著手調查當地的危害狀況。[81][82][83]

台南市東區崇善八街

       台南市市東區崇善八街、九街等緊鄰仁和變電所的街道,不當埋設高壓電纜,導致於地面就測得超過400mG(毫高斯)的極低頻電磁場,鄰近住家屋內超過10mG(毫高斯),有成人聽力減損、孩童智能障礙的案例;校園裡頭則曾發生教師長時間處於強電磁場環境中,形成不孕的案例。[84]

台中霧峰甲寅村自強路

     
因為16萬伏特高壓電纜盤越過甲寅村自強路18巷的許多住戶屋頂,頭痛、睡不好幾乎是此區民眾的共同症狀。自強路18巷內已有多位居民因2005年台電霧峰變電所改建工程後罹癌或患重病,然台電不顧居民抗議,竟又繼續擴建345KV高壓電纜工程。[85]

1.13.1.2  基地台危害

台北縣瑞芳鼻頭里基地台 [86] [87]
這是居民投訴平面媒體,媒體邀請調查的基地台危害案例。陳椒華檢測10餘位罹癌者經常停留的基地台周遭之碼頭邊戶外地點,發現這些位置有高於背景值數千倍甚至上萬倍之電磁輻射。
200710月底經媒體報導陳椒華與志工協助進行之「鼻頭里基地台危害調查報告」後,該年底鼻頭里位於三家民宅23樓頂的多座基地台已拆除。

嘉義嘉南教會基地台  [88] [89]

這是國內首件因教會設置基地台,以「神愛世人」招牌遮掩數年,直到鄰近民眾罹癌增加,罹癌過世者家屬發現基地台後才啟動的居民要求拆台抗爭。此地罹癌情形特殊,於該基地台僅設置三年後,罹癌人數就顯著增多,不僅居住於教會隔壁及對面之多位民眾罹癌,患病者亦有多位中風病人。在離癌者的長久停留暴露位置,皆檢測出高於背景值數千倍的電磁輻射,而基地台停機後電磁輻射也降至背景值。

屏東縣瑪家鄉三和村基地台 [90] [91]

瑪家鄉三和村為原住民部落,含中村、南村與北村。自1997年後,中村內先後設置了兩座基地台,一座位於住宅區內,一座位於瑪家國中旁。鄉代表反映,基地台設置後民眾普遍抱怨連連,許多村民睡不著、頭痛,而中風及罹癌人數增加大家苦不堪言,力陳要求拆除基地台。

台南市安南區南興里基地台 [92]

台南市南興里一名黃姓保齡球國家教練在2007年間罹患血癌,不到一個月即死亡。其住家距離民宅三樓頂基地台僅100公尺,南興里民於黃姓教練死後抗爭要求拆除該基地台。
此新聞上報後,陳椒華與志工們前往調查,發現基地台鄰近小學,校園內測到高於背景值數千倍之電磁輻射,該黃姓教練的雙親也都於基地台設置後才中風,而基地台鄰近5公尺範圍內亦有多位民眾於基地台設置後才離癌,且有多位就讀該小學、居住於附近之學童罹患血癌或血液性疾病。

高雄縣茄萣鄉崎漏村基地台 [93] [94]

20076月,陳椒華從新聞得知高雄縣茄萣鄉崎漏村有人因抗爭基地台不成而自殺,大感驚訝外決定前往探訪。
高雄縣茄萣鄉崎漏社區位於興達港旁,基地台設置於新社區8樓樓頂,設置時間超過10年。崎漏村不論新、舊社區,近5年來罹癌及癌症死亡人數均有激增的趨勢,死者中有超過40位罹患癌症;舊社區的崎漏路上,癌症患者死亡人數偏高,5年來佔全村死亡人數五分之一。基地台2百公尺內,有超過20位新發癌症患者,其中有三戶一家之中至少兩人罹患癌症;基地台1百公尺範圍內發現有3歲幼童罹患血癌,而多位癌症患者房內,或其鄰房內測到高於背景值千倍以上的電磁輻射。

2007年秋末,在新、舊社區的同心合作下,茄萣鄉崎漏村基地台終於拆除。

雲林惠來里

雲林惠來里的四座基地台,共7家業者,設置時間分別為510幾年以上。林進基地台之多位惠來里民患病,患病情形包括罹癌、腫瘤、睡不好、頭痛及憂鬱症等。因懼怕基地台,許多惠來里林肯社區患病住戶紛紛搬離,而無力遷居者只好努力抗爭要求基地台拆除。[95] [96]

1.13.1.3 氣象雷達危害

台南七股鄉鹽埕村
2001
年中央氣象局於七股鄉鹽埕村設置都卜勒氣象雷達後,至2007年底已經有33位居民領取殘障手冊了。在離雷達最近村落的70多位村民中,有9位成為殘障,為台灣平均殘障人數的3倍;新發癌症則有7位,是台灣新發癌症比率的5.1倍。2007年更檢驗出,近雷達12百公尺範圍內,以設網罟捉魚蝦維生的村民,已有16位聽障或耳疾。[64]經由衛生署報告,鹽埕村民於雷達設置後罹癌死亡嚴重,已為全台灣的1.7倍,雷達設置前五年乃與全台灣平均差不多。[65]  

多年來村民到過立法院、監察院、總統府、氣象局、環保署等地陳情抗議,終於立法院在2011112日決議,要求氣象局在2011年底前擬定遷移計畫,20162017年完成遷移。不過根據氣象局在20111219日所提出的計畫,並沒有明確的遷移地點,只表示初步選勘結果,預計遷到現在雷達站西北方約24公里的地方。[66] 

2012年,距離七股雷達站設置已10年,設置前資訊不公開、未告知民眾可能的風險,政府早就欠鹽塩村民一個道歉。事後村民抗爭多年終於取得立法院遷移決議,但等了一年還看不到明確的遷移計畫。[66]

1.13.1.4 變電所危害

中山變電所
     
台北市中山區聚盛里居民自1998年中山變電所興建以來,里內多位居民罹癌,於是懷疑為電磁輻射所害,群起要求遷走中山變電所。[97]

嘉東變電所

台電公司以每坪20萬元,向嘉義縣政府購得嘉義中學對面6千坪縣有地,規畫闢建「嘉東變電所」,不但已完成發包,也取得市府核發的建照,預計2009年底完工。然而,興建計畫披露後,嘉中師生及社區居民全力反對變電所進駐校園、社區,在向總統府、行政院、經濟部及台電等單位陳情未果後,決定串連家長會、社區居民及環保團體力阻變電所興建案。[98]

1.13.1.5 高鐵-輻射列車

2007年底,環保署公布高鐵車廂內的極低頻及射頻電磁輻射數值,雖然有些高於背景值萬倍以上,但都低於環境建議值。只是環境建議值並非「安全值」,所以陳椒華疾呼建請高鐵規劃「無電磁輻射車廂」,不裝置微波擴大器、Wi-FiWiMAX等無線上網基地台,以及極低頻電磁場發射源應包埋,這樣才適合老人、孕婦、重病者、小孩,及電磁輻射敏感者搭乘。[1]

1.13.2 抗議不當政策

1.13.2.1 台電「六輸計畫」

2002年起,台電斥資4千億進行「第六輸配電計畫」,預計將長達15百公里以上的高壓電纜地下化。該計畫工程草率而不當的規劃,不僅埋設深度僅1公尺,且捨棄較能防範電磁輻射之充油(O.F.)電纜或是被套材料為不鏽鋼的XLPE電纜,甚至便宜行事將電纜埋在小巷道內,反而使高壓電纜過於接近民宅,讓民眾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暴露於過高的極低頻電磁輻射中。[1]

1.13.2.2 反對NCC核發WiMAX執照

200761日,田秋堇、陳憲中等多位立委,於立法院召開公聽會決議,應嚴格審慎評估發放WiMAX基地台執照一事;尤其在未確認安全前,NCC不可貿然發照,應先舉辦聽證會並進行政策環評。然而,衛生署遲未提出安全健康評估說明,環保署也不願進行政策環評,NCC依舊如火如荼進行發照作業。

WiMAX基地台發照的最後關鍵,陳椒華於200772526日決定到NCC前絕食靜坐,要求政府:

一、確認電磁輻射安全無害前,停止發放WiMAX基地台執照。

二、放棄以寬鬆的限制值作為安全標準。

三、依預警原則制定相關規範。

沒想到,以和平絕食方式表達抗議訴求的陳椒華,事後竟被依違反《集會遊行法》起訴。一審判決有罪免刑,陳椒華再向台北高等法院提出上訴,終於在2008430日獲判無罪定讞。[67] [68] [69]

1.13.3 推動電磁輻射防範立法

陳椒華發現,相較於國外普遍針對電磁輻射強度設置詳細規範,特別是區分出市內和戶外的不同,因而嚴格要求室內值。反觀台灣,相關規定嚴重不足,甚至已達到危害國民生命安危的程度。[1]

舉例而言,美國加州歷經10多年討論、編列超過7百萬美元、召開多次公聽會,提出高壓電塔、電纜等設置風險評估報告,評估報告指出:「高壓電流之電磁場確實會導致小兒白血病及大人血癌、流產、腦瘤罹患及自殺傾向等疾病偏高。」故加州規範,依電壓不同,高壓電塔、電纜應遠離校園100300呎。[1]

瑞士則於1999年制定「非游離輻射防護辦法」,針對極低頻電磁輻射(頻率在300Hz以下)規範,學校、住宅、校園、醫院、托兒所等敏感地區,所有輸配電設備之電磁輻射強度不得超過10mG(毫高斯)。[1]

此外,瑞士、義大利、俄羅斯、中國、比利時等國,更是設定更為嚴格的「環境建議值」;根據2007年,世界衛生組織公布的資料顯示,歐洲及北美洲住宅區的平均極低頻電磁輻射,分別僅0.7mG1.1mG,可見規範安全範圍的重要性。[1]

然而,國內設定的「環境建議值」--極低頻電磁輻射為833mG、射頻電磁輻射為1千萬μWm2 以下,遠高於國外規範的安全範圍。「環境建議值」並不是「安全值」,這是使人陷入危險的「標準」。因此,陳椒華呼籲政府單位早日認定「環境建議值並非安全值」,且盡速擬定、通過「電磁輻射公害防治法」並制定相關安全設置規範。[1]

經過多年抗爭,終於在2012年有了重大突破──20121130日環保署訂定「限制時變電場、磁場及電磁場曝露指引」,取消「環境建議值」的名稱,改稱「參考位準值(Reference level)」,且明確定義這個值指的是「短期曝露效應」,並不是「長期曝露的安全值」。[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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