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總統大選日前一個月才準放置選舉廣告物(西元2000)

台南市總統大選日前一個月才準放置選舉廣告物(西元2000)

    在各媒體天天大幅報導總統選情下,五組總統競選人馬皆已具全國高知名度,難道各總統競選團隊還需要大量廣置選舉廣告物嗎?

    陳椒華 嘉南藥理學院副教授  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

   本月十六日,台南市政府環保局、民政局及選舉委員會等官員及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成員,分別拜訪陳呂、連蕭及宋張等在台南市之總統競選總部在環盟諸位理事見證下,市府官員們邀請各總部代簽署願意依照台南市政府訂定之「台南市辦理設置公職人員選舉廣告物專區施行方案」來設置選舉廣告物,並配合相關事宜等我們樂見三組總統競選團隊同意簽署配合(其他組候選人未聯絡上),也衷心希望各總統候選人能展現國家領導人應有風範,約束其支持者及後援會多多配合。
   
    因應選舉時選舉廣告物雜亂無序無從管理,所以台南市政府首創全國之先,在今年一月間公佈「台南市辦理設置公職人員選舉廣告物專區施行方案」,此施行方案訂定之主旨為有效管理公職人員選舉廣告物,維護選舉期間市容觀瞻。方案內容也明訂「選舉廣告物放置專區」、選舉廣告物規格及不得置放於樹幹;嚴禁將選舉廣告物設置於公園圓環等公有地;不得張貼選舉廣告於道路兩旁之電線桿、變電箱、樹木及牆壁;選舉旗幟看板須在「選舉日前一個月內」才能懸掛在選舉廣告專區內等。從一月頒布至今,在台南市環保局全力督導維持下,比較台灣其他縣市各選舉廣告早已四處懸掛,台南市之市容卻仍得以維持景然有序。在本月十八號(總統大選日前一個月)之後,選舉廣告物方準予放置在所規範專區內,屆時歡迎大家到台南市觀摩比較,是否此管理規範可有效約制選舉廣告物的氾濫並足供其他縣市政府參考跟進。


    輸人不輸陣錯誤觀念及法令雜亂無有效約制下,每次大小選舉隨處可見選舉廣告氾濫,除嚴重污染視覺心靈外,也製造了大量垃圾並妨害公共安全。台灣在追求經濟成長且奮力擠身已開發國家之林時,為何不也看看美加歐日等進步國家對於選舉廣告物的有序管理,反觀台灣之旗海飄揚,是否更退步了呢?在進入網路電子時代且選民自主性越來越高之際,難道候選人相信選舉廣告物越多,選票就會成比例增加?

    礙於選罷法對於選舉旗幟廣告等之管理只訂定「候選人懸掛或豎立標語、看板、旗幟、布條等廣告物,不得妨害公共安全或交通秩序,並應於投票日後七日內自行清除,違者,依有關法令規定處理」,其中明顯欠缺各施行細則與罰則等,而此也是造成當今台灣選舉廣告物氾濫成災亂象之主因。我們建議各縣市政府應採更積極做法,主動訂定有效之管理辦法(類似台南市政府的專區管理方案);而此也要呼籲中央選舉委員會不要再輕忽己身應有之職權,對於各類選舉廣告物之管理應儘快明訂規範與罰則,讓各地方政府機關及候選人們得以有效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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