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政府增編94年度「垃圾減量資源回收」預算(西元2004)

請政府增編94年度「垃圾減量資源回收」預算

陳椒華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會長 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副教授

陳水扁總統曾於今年總統大選前簽署環保團體對2004年總統候選人「國家環境政策」的共同要求,其中有關垃圾處理部份,陳總統支持與承諾環保團體的訴求:「到2008年,全國資源回收率達50%以上」。但是,如果要達成陳總統的承諾,94年度政府就應編列具體相關執行預算,否則陳總統的承諾勢必要跳票。

「綠色執政」推行資源回收「綠色產業」政策已許久,但如未具體落實則又是「空談」或「口號」。值行政院近日正核定94年度資源回收相關預算,也即將送立法院下會期審議,為有效提昇資源回收率,檢討增編94年度「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再利用」預算將是政府於2008年全國資源回收率達50%以上的重要關鍵。

環保署垃圾減量與資源回收相關預算編列過低,焚化經費仍佔大宗
資源垃圾佔總垃圾量約七成五,然而,環保署於93年度與目前已送行政院核定之94年度所編列資源回收再利用預算中,其所編列真正用於垃圾減量與資源回收再利用的相關預算僅約一成。環保署93年度的預算中,真正編列執行垃圾減量與回收再利用的執行經費僅約四億,其中包括資源垃圾分選場9900萬,廚餘回收費用245百萬,巨大垃圾廢物再利用7550萬元,佔總垃圾約三成的廚餘回收僅編245百萬。

相較焚化預算,資源回收預算實在少的可憐,環保署93年度通過之焚化經費在環保署重大施政計畫預算(72億預算),以及環保署新三年計畫(50)中,編列焚化相關經費仍為大宗主軸,其中與焚化垃圾相關處理經費則有多筆,包括16.1(台灣地區垃圾處理後續計畫)3.2(焚化廠新形象計畫)16.7(台灣地區垃圾處理後續計畫)19.8(焚化廠興建工程)10.5(鼓勵焚化爐興建營運推動計畫)等,約為66.3億,佔122億預算中之54.3%。而真正垃圾減量之資源回收經費卻只編列約4億。總而言之,93年度環保署編列執行垃圾減量與資源回收再利用的預算僅約佔總垃圾處理費用之一成。

至於目前已提送行政院核定之94年度環保署預算中,資源回收相關預算編列也仍偏低,在約53億之總垃圾處理預算中,資源回收再利用預算僅編六億。如果依此編列,94年度之資源回收成效勢必非常有限。

地方政府、環保單位及民眾執行資源回收意願已大大提昇
為推動資源回收廚餘回收,立法院永續會於六月二十八日召開要求政府增加廚餘回收再利用預算編列公聽會,會中劉炯錫教授感慨指出:台東市的資源回收率早已高於50%,然而環保署送給台東市的嘉獎卻是焚化爐一座,而且在絕大多數台東市民反對下,未通過使用執照發放即逕行試燒,收不到台東市垃圾就收台東縣鄉鎮垃圾到台東市試燒,焚燒後有毒飛灰灰渣任意放置,經大雨澆淋後滾滾有毒黃湯更任其經水溝流入海域造成汙染。台東市民痛心不已,難道環境保護局已變成環境毒化局  

台北縣土城自然景觀保育協會創辦人楊木萬也痛心指陳土城市民非常認真配合政府廚餘回收,不料清潔人員居然將廚餘隨便倒到山坡地,造成土地破壞。楊木萬表示,環保署不給相關廚餘處理配套措施與經費難辭其疚。

在民間齊力推動下,民眾配合執行資源回收意願也大大提昇,目前國內資源回收執行成效卓越且已達到五成以上的鄉鎮市包括台東市、台中縣豐原市、石崗鄉與霧峰鄉等;台南市自全面回收廚餘之後,資源回收率也已衝高至二成五以上,台南市政府表示,如果中央支持相關配套措施經費,如資源垃圾分選場、廚餘處理場與相關配套經費等,台南市絕對可達到回收五成以上目標。

挑戰2008 建立零廢棄示範
2008年「台灣博覽會」將於台南縣市舉辦,2009年「世運會」也已爭取於高雄市舉行,如何在台灣積極走入國際社會之際,推動南部綠色執政縣市在2008年達成零廢棄示範,絕對是綠色執政可炫耀國際之漂亮成績。相信南部綠色執政之縣市長都非常樂意執行資源回收與廚餘回收,成為「零垃圾示範縣市」。台南市許添財市長就已公開表示:「如果中央政府給經費,台南市絕對願意做」。

落實陳總統2004年大選前對環保團體的承諾:「到2008年,全國資源回收率達50%以上」。期盼行政院落實具體增編94年度垃圾減量與資源再利用執行預算,如此不但符合民眾期待,更是台灣邁向永續之契機。

談台灣第一座飛灰熔融廠興建(西元2004)

談台灣第一座飛灰熔融廠興建
--飛灰熔融減廢是否已排擠”垃圾減量”之資源回收再利用綠色產業預算?

陳椒華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會長、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副教授

今年六月初,台南市各地方媒體大篇幅報導台南市政府須在一星期內「決定」是否接受環保署預算,興建全台灣第一座飛灰熔融廠。在此之前,政府單位並未在台南市召開任何相關公聽會,由於媒體披露後引起大眾關注,也擔心是否產生戴奧辛二次污染等;而其他就飛灰熔融廠興建成本昂貴,是否將排擠有關”垃圾減量”之資源回收與廚餘回收等綠色產業,也引起大眾關心。民眾擔心政府編列大筆經費於飛灰灰渣減廢處理,卻異常冷淡編列經費於治本的垃圾減量與廚餘回收資源回收等工作;質疑政府喊出挑戰2008發展綠色產業,卻仍朝焚化政策延續?審議政府未來三年相關經費編列是否根本難以具體提昇資源回收成效,所謂「挑戰2008綠色產業」是否為「騙局」一場?


飛灰熔融廠造價昂貴目前難以達到商業運轉規模
根據環保署資料,預定在台南市興建的全台灣第一座飛灰熔融廠造價約十一億元餘,折算每公噸飛灰處理興建經費約需二千萬元,往後每年營運費用仍約需一億元,但環保署不保證支付。飛灰熔融廠興建完成後,日處理飛灰量六十噸,而且考量區域性處理原則,未來也必須收受與代處理外縣市之飛灰。經媒體披露台南市需迅速決定是否興建飛灰熔融廠,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立即結合其他保育團體,召開公聽會,邀請學者、民代及政府官員進行說明。於六月初所召開公聽會中,多數與會者要求政府應儘速舉辦說明會以釋眾疑,會中立委民代也要求應寬延決定期限。

是否必須興建飛灰熔融廠因素複雜,當然,以環保署多年來以”焚化”為垃圾處理之主軸政策下,各縣市廣建焚化爐焚燒垃圾必然產生許多劇毒”飛灰”,需再編列巨額預算研發與處理。但是,因飛灰熔融廠造價非常昂貴,加上技術仍屬試驗性未臻成熟與未達商業運轉規模;而且是否會有二次污染大眾疑慮仍未消除;加上後續營運費用高且難以達到商業運轉經濟效益等。所以,在地方政府普遍財政困難下,興建完成運轉後籌措後續龐大營運經費將是一大難題。

目前飛灰再利用成本效益仍非常低,而且再利用法源仍未通過,如果環保署不保證後續營運費用,縣市經營飛灰熔融廠後日後可能成為沉重負擔。台南市到底要不要成為全台灣第一個試驗縣市,興建飛灰熔融廠,要不要收取外縣市飛灰,收取處理費用,用以支付每年約一億元的營運費等,的確需要全台南市民與執政者運用智慧審慎考量。


飛灰熔融廠減費經費是否已排擠”垃圾減量”資源再利用綠色產業預算
然而,大眾也關心政府在挑戰2008綠色產業計畫中,竟將”飛灰熔融廠”納入其中,而且該計畫中的大筆經費卻編列用於”飛灰再利用”與”灰渣處理”,難道此二者是台灣當今最需急迫推動的綠色產業計畫?而且其已佔用政府大筆”綠色產業”計畫經費。我們看到環保署近期推出的”三年環保政策”規劃中,並未具體編列預算於執行”綠色思維”與”資源再利用”的預算編列。例如多數環保團體與縣市環保局大力疾呼政府應落實編列經費於處理佔垃圾總量近三成的廚餘時,但是環保署從現在到2006年,每年經費竟僅編列三億元於廚餘回收再利用,當今許多有意願擴大推動廚餘回收再利用縣市或鄉鎮清潔隊皆苦無經費人力執行。

飛灰熔融減廢技術雖造價成本昂貴,但大家也不是一昧拒絕,不過因政府將之重點納入挑戰2008綠色產業計畫,的確有待商榷。什麼才是當今台灣最需急迫推展的”綠色產業”計畫?是推動垃圾減量,朝「零垃圾」目標邁進的預算編列,抑或編列大筆預算於垃圾焚化工程與後續昂貴的飛灰灰渣處理研發費用?

根據環保署93年度通過之約72億算(環保署重大施政計畫預算),以及環保署新三年計畫約50億,其中有關廚餘回收再利用編列經費只見一筆3450萬元經費與一筆2億5000萬預算,佔122億預算中之2.3%。但是其中與焚化垃圾相關處理經費則有多筆,包括16.1億(台灣地區垃圾處理後續計畫),3.2億(焚化廠新形象計畫),16.7億(台灣地區垃圾處理後續計畫),19.8億(焚化廠興建工程)及10.5億(鼓勵焚化爐興建營運推動計畫)等,約為66.3億,佔122億預算之54.3%。

又環保署93年度的綠色產業資源回收再利用計畫裡,其中僅編6億餘元的預算,包括資源垃圾分選場9900萬,焚化灰渣再利用及分選廠持續計畫2億1千萬,廚餘回收費用2億4千5百萬,巨大垃圾廢物再利用7550萬元。有關佔垃圾總量約30%的廚餘處理僅編列不到三億,資源回收經費編列異常低且不合理,各縣市清潔隊如何落實資源回收?

政府應儘速召開全國永續發展會議落實綠色產業政策與預算編列
目前飛灰熔融技術仍屬”試驗性質濃厚”計畫,主要目的之一乃為提供國內有關飛灰高溫熔融處理技術及興建營運經驗,供後續推動灰渣再利用政策參考依據。據了解,行政院挑戰2008”綠色產業”計畫中納入飛灰熔融廠及二座「焚化底渣分選廠」,其編列預算共150億元以上;然而環保署卻仍只編列3億元於廚餘回收再利用;以及1億餘元於其他資源回收,如此本末倒置的”飛灰再利用減廢產業”是否可歸為永續綠色產業?是否政府並無誠意於真正垃圾減量之永續產業?

台南市要不要飛灰熔融廠目前仍未確定?除二次戴奧辛等污染疑慮,成本考量,每年一億巨額營運維護費用,而且必須處理外縣市飛灰等,都是地方需審慎評估之處。資源及廚餘有效回收再利用將可大量減少垃圾焚化污染,不過在各地方政府得不到中央足夠經費編列補助下,雖有心也難以全面推動執行;而資源回收成效緩慢卻也導致焚化飛灰灰渣越來越多,政府又要編列巨額預算處理,形成惡性循環且陷入”永續”不當的垃圾處理模式。

值行政院目前正核定94年度各部會經費之際,為免政府浪費公帑,口稱永續卻倒行逆施敷衍應付,呼籲政府秉持綠色執政精神,儘速召開全國永續發展會議,訂定真正落實永續之綠色產業政策與執行預算編列,達成垃圾減量資源再利用的綠色產業政策與目標。

南市議會帶頭拒用「杯水」(西元2003)

南市議會帶頭拒用「杯水」(西元2003)

   「杯水」不能回收,焚燒又會產生戴奧辛;台南市議會議長黃郁文承諾議會裡將不再使用「杯水」。
陳椒華 嘉南藥理學院副教授 台南環保聯盟理事長 

    「杯水」是近年來因應選舉所產生的一種飲用水,上面印著候選人的照片及姓名,達到宣傳效果。做為外出飲用水,用過即丟,省事方便;加上單價不高,可被消費者接受,所以漸漸受到大眾的喜愛。很多集會場所、郊外野炊或宴席上,使用杯水的人越來越多。 

目前,除了台灣,很難在其他國家看到杯水。「杯水」既然方便省事,為何其他先進國家不採用?而環保團體又為何排斥它呢?理由很簡單,因為杯水喝完所剩的空塑膠杯無法處理!它不但不易壓扁、壓碎,而且掩埋後,千萬年也難分解;若丟進焚化爐焚燒,則會產生世紀之毒「戴奧辛」;目前全台灣根本無人回收!

林義雄幫忙網住「大樹鬆動的根」(西元2003)

林義雄幫忙網住「大樹鬆動的根」
--回應「大樹的根鬆動了」一文

陳椒華  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副教授  核四公投促進會執行委員

拜讀本月七日陳茂雄教授「大樹的根鬆動了」一文,對於文中提出幫忙陳水扁總統選贏2000年總統大選的二大支持者群已呈現嚴重失望背離現象,教授以支持大樹屹立不搖的二條強壯的根來形容所鬆動的支持者,其分別是堅持「台灣意識」的傳統支持者,另一則是欣賞陳總統在台北市長任內敢作敢當、魄力十足的中間選民。而就如何挽回這二大支持者群的再度認同,筆者在此提出另一個轉圜之道,那就是執行陳總統曾在2001年所許下之承諾,在任內舉辦林義雄所長期推動的「核四公投」。

陳總統曾公開允諾舉辦「核四公投」

林義雄長期推動「核四公投」,而為提醒陳總統應信守2001年曾公開表示要舉辦「核四公投」的承諾,從去年九月二十一日起,開始進行苦行全台二十三縣市的「核四公投」「第三次千里苦行」。第三次千里苦行至今已完成約九百五十公里路程,到本月二十二日就將要完成苦行千里。林義雄認同台灣及其長期推動「核四公投」的堅定不移信念,長久以來深獲「台灣意識」選民所肯定。所以,陳總統舉辦「核四公投」,相信必會獲得「台灣意識」選民以其一向支持林義雄的心情,再度來支持與肯定陳總統。所以舉辦「核四公投」可說是林義雄幫忙陳總統來網住大樹一條已鬆動的根。

舉辦「核四公投」絕對有其正當性

因為許多民眾不了解「核四廠」已耗費一千七百億,至興建完成至少還要再追加二千億,但因核四廠已確實發生「核島工程偷工減料」等嚴重弊端,經國外核電專家把脈,其是再追加任何預算都難以解決興建後運轉所可能導致的危險,很可能會發生類似車諾堡毀滅性核災,危害全台灣。另外,核電廠除役費及核廢料處理費至少又各要千億以上,更何況台灣根本沒有地方可以貯藏核廢料,再蓋核四會再製造更多核廢料。所以,「核四」根本不宜再繼續浪費公帑興建,陳總統如能把握契機展現魄力舉辦「核四公投」,除是其真正關心灣土地與人民安危的表現,也將可為其擄獲「中間選民」支持,為大樹網住另一條已鬆動的根。

舉辦「核四公投」可為陳總統再加分

「公投」是一個真正民主國家所常態施行的民主施行方式,是一種直接民主,可彌補代議政治之不足;許多民主國家舉辦公投根本也不需經立法通過。台灣因許多民代為長期坐享政治利益,阻撓「公投法」通過。我們看到許多國會議員不願意也不認真來推動公投法,現今的台灣國會可說是惡形惡狀亂象叢生。其實為解決目前國會病態亂象改善惡劣政治生態,建立「公投」制度有其迫切與必要性。陳總統如能勇敢展現魄力與克服障礙舉辦「核四公投」,正是其為台灣建立第一個公投制度,完成台灣真正步入民主國家的歷史新里程,其絕對值得喝采與在歷史留名。

再贏得支持

陳總統舉辦「核四公投」適可網住大樹鬆動的根,再贏得支持,也請不要盡以選舉考量行事,落實推動不敷衍或輕言放棄,或許才不會綁手綁腳,也適才能再挽回傳統支持者的認同。陳總統兌現承諾宣佈舉辦「核四公投」可再次網得林義雄「台灣良心者」昂然大樹的支持,相信也是再次贏得往日支持者認同,或贏取2004年總統大選的另一契機。

要求阿扁總統嚴守「誠信」,兌現舉辦『核四公投』的承諾 (西元2003)

 要求阿扁總統嚴守「誠信」,
兌現舉辦『核四公投』的承諾

陳椒華  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副教授 核四公投促進會執行委員

媒體披露低放射性核廢料永久貯存場址可能落腳台東縣大武鄉水源地附近後,令人不僅開始擔憂,繼美麗東北角鹽寮海灣及東北角風景區受核四重件碼頭施工後,旅遊業一落千仗,漁獲量銳減,損失難以估算;而萬年後仍舊存有放射活性的核廢料又要來染指好山好水的台東縣,屆時不知是否還有那麼多人願意來台東縣泡溫泉、吃名產、水果及渡假?

「核能輻射」對生物體的影響沒有所謂「最低安全劑量」,任何劑量的核能輻射都有可能導致慢性或急性的生物性傷害。這是筆者修習輻射生物學後印象最深刻的一段,加上印證清大原科所部份老師外在所表現出的輻射疾病症狀,也讓當年許多同學(包括我)儘量不去碰觸核能輻射的實驗。

萬年後仍存有放射性危險的核廢料放到哪裡,哪裡就可能遭受污染,包括污染水源、地下水及土壤。蘭嶼核廢料貯存至今,原住民小孩弱智及住民癌症增加,甚至也有孕婦極可能吃了祕雕魚而生出畸形兒。現今世界各國仍對核廢料處理傷透腦筋之際,已十足印證核廢料至今仍是人類無解的「難題」。況且核廢料放在甲鄉,也可能透過水流而污染到乙鄉,難道台東縣民就為「回饋金」,願意接受成為「核廢料的永久貯存場址」?

如果放在蘭嶼或即將要放在台東縣的核廢料對台灣的傷害屬於「癌症」慢性死亡傷害,那台灣要是發生一次如「車諾堡」核能電廠爆炸事故,台灣就萬劫不復了。1986426,烏克蘭車諾堡核電廠發生爆炸,爆炸後超過二次大戰投擲在廣島長島的原子彈五十倍以上的「高放射性輻射塵」釋出,超過台灣面積四倍以上的土地成為永久嚴重污染區,居民要永久遷離,而因救災善後死亡者至今已達數萬人以上,嬰兒畸形、民眾罹患癌症無數,核災至今仍在持續。

台灣絕對禁不起任何一次車諾堡核災毀滅性危險,我們「拒絕」台灣下一代成為「車諾堡畸形兒」,拒絕可能造成台灣毀滅性核災威脅的「核四」繼續興建。 我們絕不贊同弊端重重的核四廠工程再浪費公帑追加預算繼續興建,要求攸關台灣人民安危的核電廠興建政策,應讓人民充分了解並交付公民投票,這是最沒有爭議的解決方案。

核四公投第三次千里苦行至今已完成「747公里」苦行路程,在眾多參與志工歷經苦行錘鍊下,越益堅定要求「扁政府」應嚴守「誠信」,兌現舉辦「核四公投」的承諾。

值車諾堡核災17週年前夕,為讓更多台灣人民了解車諾堡核能電廠爆炸的毀滅性危險,核四公投促進會結合數十個社團,分別假台北、台中、高雄、台東及澎湖五個地點,同步舉辦426「拒絕核災 核四公投」,車諾堡核災17週年同步追悼活動,活動內容包括苦行、靜坐及演講,朗讀由詩人李敏勇先生創作的夢魘的記憶車諾比,天黑後也進行燭光靜坐悼念。希望藉由靜肅哀悼方式,表達拒絕台灣下一代成為車諾堡畸形兒;藉由苦行進坐非武力行動鍛鍊,更加堅定信念在519進坐總統府,要求阿扁總統應嚴守「誠信」,兌現舉辦「核四公投」的承諾,最遲應在2004年總統大選前舉辦「核四公投」

「核四」契約是否喪權辱國?(西元2003)

「核四」契約是否喪權辱國?

台電應儘速公佈「核四」契約中有關權利義務相關契約內容,以解釋「核四」機組不安全之責任歸屬,以及台電可能因簽訂喪權辱國契約而導致我國重大損失之疑慮。
 陳椒華  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副會長   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副教授

本月19日,趙永清等多位立法院永續會立法委員,結合「公投廢核四」運動聯盟及各有關單位,假立法院召開「核四」機組不安全,誰負責?核四反應爐合約中,廠商負責與賠償說明公聽會”,公聽會中,由日本菅井益郎 ( Prof. Masuro SUGAI)教授及佐藤大介(Mr. SATO)事務長,說明與核四同機型的日本ABWR反應爐的運轉故障情況,包括葉片龜裂及故障率較高等,以及未來核四機組可能因類似故障而導致維修及零件更換等重大損失,甚至可能導致毀滅性核災的危險性增高等疑慮。與會人士一致關心並要求台電應儘速公開核四購買契約中的權責賠償相關部份合約內容,以釋大眾疑慮。

「核四公投」怎麼投?(西元2003)

台灣日報
「核四公投」怎麼投?

陳椒華  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副教授  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

依照本月二十七日立法院所通過的國親版「公投法」,如果由人民發動要求舉辦「核四公投」,大約要八萬公民(千分之五)提案,然後再送到「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審議,經十日審核,再由戶政機關於七日內查對提案人名冊,然後依提案性質分別函請立法院及相關機關於收受該函文後一個月內提出意見書。完成以上程序符合規定者,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應於十日內舉辦聽證會。完成通過審核程序,再由提案領銜人於十日內領取連署格式,自行印製,再於六個月內,向中央選舉委員會提出約八十萬公民(百分之五)連署名冊,逾期視為放棄。

國親版的公投法,對人民要求舉辦「核四公投」訂定許多高門檻且窒礙難行的規定,從提案到完成連署期程幾近一年,讓像核四等之許多重大爭議之公共建設根本無法公投。所以,我們根本不認同這部不僅綁手綁腳,且嚴重限制人民權益的公投法;我們贊成行政院提出覆議,也要對通過國親版公投法的立法委員提出最嚴厲的譴責。

歐洲許多國家的公民投票「發動權」,一般由政府或國會發動,例如解決政治體制的僵局,或解決歐盟爭端,或解決國會改造,或解決重大建設爭議等等。其實公民投票由行政部門提出,不僅真正服務人民,而且不勞民傷財,特別針對核四等重大爭議性的公共建設,再繼續興建下去不僅追加預算無度,而且經濟部也已評估台灣並沒有合適的最終核廢料貯存場址,核四運轉後核廢料處理勢必棘手麻煩。像核四如此重大爭議性建設,如果行政部門深恐冒然停建引起社會紛爭,由其發動「公投」解決興建與否,最是沒有爭議。

自九月初至今,風雨無阻,每星期二、五,「公投廢核四」行動聯盟義工,持續在立法院中山南路正門口擺攤,進行「公投廢核四」及監督立法委員嚴謹「公投立法」連署,表達人民要求立法委員嚴謹審議公投法心聲。然而,本月二十七日立法院所草率通過國親版「公投法」,根本視人民為無物,而且完成背棄人民的希望。

最後建議,行政院除應對國親版「公投法」提出覆議,而且針對全國性重大公共政策議題,如核四,可以舉辦「政治裁量性」的「公投」(依照淡江大學郭秋慶教授在今年九月七日民進黨主辦之「公投研討會所」建議名稱)公投就是公投,請不要再用「諮詢性公投」一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