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檢察官有使用放大鏡看富駿案"邊坡穩定分析"數據?
富駿案邊坡穩定分析有錯,但是高雄地檢署檢察官無法斷定偽造,還說不能再議(107年度偵字第12361、12362、12363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不起訴書第12頁),為何不能再議? 有錯呀!
故意用小的邊坡穩定分析數字、放大鏡也難看清楚! |
。(註)錯-- 凝聚力係數使用不實,富駿的固化物凝聚力係數(200 Kpa),以使用不透水布(0Kpa)係數,在附錄十七部分,屬於山崩地滑地質敏感區,根據「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手冊」,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103.12.30)-- 5.3.2 開發行為對坡地穩定性之影響說明中,已說明:"不同分層材料所得到 的參數,在穩定分析過程中不得混用",所以,富駿混用係數,是違反規定。
另外,固化物比較重、200Kpa的重量,比不透水布0Kpa的重量, 當然是重許多,會引起不穩定,既然法規有說明不能混用,請問檢察官"可以"混用的法規依據為何?
又第一次富駿案環評審查時,就有相關專業環評委員抱怨字太小看不到。假如用放大鏡去檢查富駿公司所提供的附錄八、十七的數據,你一定會看出為何富駿公司的掩埋體分析是如何大錯特錯了! (委員被換掉了_)
最後,掩埋體分析,富駿為何只算不透水布(0 Kpa)的穩定分析,這就是檢察官涉嫌草率審查的疑點,也是問題處。
(註) B. 當坡地有分層時(例如土壤、崩積層、岩盤等),坡地穩定性分析所使用的各項 參數皆應從各分層材料中取得,例如表土層的入滲係數可從土壤雙環入滲試驗 中求取,而岩盤的透水係數可從孔內水力試驗中取得;表土層與各岩層的凝聚 力、剪力強度等,也應各別從分項試驗中,取得參數值。不同分層材料所得到 的參數,在穩定分析過程中不得混用。分層參數對應示意圖,如圖 5-23 所示。)
0 意見: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