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馬頭山案看檢察官(一)20180801

從馬頭山案看檢察官(一)20180801

我一向尊敬檢察官,但是,不了解馬頭山案承辦檢察官是否受到壓力,我上周收到告發不起訴書後,看到疑點多多,眼看8月15日高雄市環保局就要召開環評大會了,先提出疑點,還待檢察官釋疑:

檢察官說: 告發人未提出任何證據證明該岩石三軸透水試驗之內容及數據不實在,難認本岩石三軸透水試驗有何偽造文書犯行,是被告陳豐盛引用該地質鑽探報告書(內含岩石三軸透水試驗)作為還說書內容,即無不法可言。

反駁檢察官

告發狀指出: 富駿鑽井報告所附的三軸透水係數只有垂直透水係數,沒有水平透水係數,富駿公司沒有回答,檢察官也沒有調查。 (沒有水平係數,怎能稱為三軸?)

另外,富駿公司的
三軸透水係數試驗井,只有BH15、9存在,有三個井: BH7、10、13都不見了也沒有水平透水係數,所以,不能認定其三軸透水係數是有效的。

所以,富駿公司環評書,以只有"垂直"透水係數的值,表示富駿場址的不透水,乃不實陳述,要求檢察官再啟調查。

沒有水平係數的三軸透水係數

沒有水平係數的三軸透水係數

沒有水平係數的三軸透水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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