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大林蒲-鳳鼻頭轉型正義(一)

推動大林蒲-鳳鼻頭轉型正義(一)




於5月31日高雄市議會舉辦石化專區公聽會場,聽國民黨曾麗燕議員說陳菊市長表示大林蒲-鳳鼻頭已汙染嚴重,並不適合設置石化專區,不過,今天 (105/6/6)我到屏東參加「高屏地區總量管制監督與追蹤小組」第四次會議,看到104年6月前,高雄市政府已核准了51家汙染工廠的設置許可,而9 家就位於臨海工業區,其VOC核發排放量每年達592.9公噸。

陳菊市長不應核發臨海工業區固定汙染源的設置許可及操作許可,否則一邊高談高雄汙染減量每年5%,一邊卻核發設置許可,高雄空污減量根本是騙人。

減少空污是推動「大林蒲-鳳鼻頭轉型正義」的第一步,6/6空汙總量會議中我問高雄市環保局,高雄市是否向台中市看齊,提出減少燒生煤自治條例,環保局鄭 科長回答: 要訂定嚴格燃氣標準,我又問,他仍合答只要訂定嚴格燃氣標準,我再問,你怎能如此拒絕式的回答,難道你代表陳菊? 至少也應請示上級,他才轉回說會跟環保局長報告。



大林電廠二機組禁用生煤改用天然氣是污染減量方法之一,由高雄市環保局科長的態度實在嗅不到願意訂定減少用生煤自治條例;又6/3中鋼煤礦砂室內堆置之環保自治條例,高雄市環保局也主動由議會撤回。

在難以冀望環保局要求中鋼煤礦砂加蓋與禁用生煤下,至少陳菊市長絕不能核發固定汙染源設置許可及操作許可,而目前尚未動工興建的設置許可也應撤除,停止此區域所有開發,或可成為推動大林蒲-鳳鼻頭轉型正義的第一步。

作者: 陳椒華 (【605 顧健康、疼囝仔、反污染 大遊行總指揮】201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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